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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国在邻县矿区路口那间杂货店门口站了四十分钟。太阳从头顶挪到西边,照在水泥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影子。他把戒指毛坯掏出来又放回去,反复三次,最后握在手心,用糖纸裹着。
杂货店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瘦男人,坐在柜台后面嗑瓜子,偶尔抬头看他一眼,也不问话。柜台上摆着一台落了灰的座钟,指针指向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约定的时间是两点,林德寿没来。
陈建国看了看表,又看了看路口。矿区这条路很窄,两边种着杨树,叶子被晒得发蔫。偶尔有拉煤的卡车轰隆隆开过去,扬起一阵黑灰。
两点五十分,杂货店老板从柜台
“林老头一早就走了,”他说,语气像是在陈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留了这个,说有人来找就交给他。”
陈建国没有立刻接。他看了一眼信封——标准的牛皮纸,封口用黄胶带缠了三道,胶带粘得很紧,边缘没有翘起来。他伸手接过来,在手里掂了掂,不重。
“他什么时候走的?”
“天没亮就坐班车走了,”老板说,“走之前在我这儿买了一包烟,坐下喝了半壶茶,写了这张。”他指了指信封,“写完就走了,没说去哪。”
陈建国把信封放在柜台上,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十块的纸币,买了两包最便宜的烟。他拿起柜台上那把剪子,开始剪胶带。
剪得很慢。剪一下,停下来看看胶带的切面,再剪下一刀。三道胶带全部剪完,他用手轻轻拨开封口,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一张对折的借条和一张叠成小方块的字条。
他先打开借条。
纸是那种老式的横格信纸,左侧有红线竖排,纸张已经泛黄,折痕处被反复折叠磨出一道浅白的痕迹。字是用蓝色圆珠笔写的,笔迹很硬,一笔一划都很用力,压痕透过了纸背。
“今代赵家取戒指一枚,定于9月13日取货。林德福(签字、手印)。”
日期写的是“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三日”,。
陈建国把借条举起来对着光看了一遍,翻过来看背面,没有其他字迹。他又看了手印——拇指印,说明按手印的人平时不是干粗活的。他把借条放下,拿起那张叠成方块的字条。
字条比借条小得多,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边缘带着撕扯造成的毛边。展开后只有巴掌大,上面写了两行字,用的也是蓝色圆珠笔,但笔迹比借条上的字软一些。
“借条是真。林德福当年不是取戒指,是替赵家送定金。中间还有一笔账。”
落款是两个字:“林寿”。
陈建国把字条翻过来,背面什么都没有。他把借条和字条并列放在柜台上,看着那两行字,没有动。
“代取”变成了“送定金”。
按照金铺的登记习惯,戒指没有完全付清之前,定金和尾款是分开记录的。如果林德福当年是送定金而不是取戒指,那么金铺登记簿上“12月3日·林(代赵取)”那行字记录的是补单,不是首单。首单在9月13日就完成了。
他拿起借条,又看了一遍日期。9月13日。如果林德寿说的是真的,林德福在9月13日替赵家送定金定了戒指,那么戒指在定金支付之后没有立刻取走,而是等到了12月3日才补单取货。中间的三个月时间差,就是那个缺口。
他把烟从耳朵上取下来,点上,抽了一口,把烟雾吐出来,看着它被风吹散。
杂货店老板已经把信封收起来了,继续嗑瓜子。
陈建国付了烟钱,把借条和字条收进口袋,转身走向班车站。他在等车的时候,从口袋里掏出那枚戒指毛坯,用指腹摸着定位线的边缘。定位线的十字交叉点正好在毛坯的顶部,那个位置应该是刻字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