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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深知一个未来走上仕途的学子,不好好学《大殷律法》于国于民都是弊大于利的。
哪怕皇城之中最具权威的大理寺都经常判错案子,遑论地方上的小小衙门?
“上次讲的是‘分家析产’,今日换一个题目——‘不孝’。”贺文州把卷宗搁在案上,翻开第一页,“可今日这个‘不孝’,与我们平日里想的不同。诸位先听案情,再想律条。”
案情是这样的:榆阳府余姚县,有一户姓陈的人家。
户主陈德财,是个走南方的货郎,一年有半年在外头跑买卖,家中全仗着娘子吴氏操持。
吴氏是续弦,前头陈德财的原配生下一子,取名陈守义,原配生守义后三年便去了。陈德财在外头奔波,守义便由吴氏一手带大。吴氏自己也有一个女儿,叫吴巧儿,是她改嫁时带过来的,比守义大两岁。
说来也怪,吴氏对亲生女儿吴巧儿,那叫一个娇惯——要什么给什么,从小吃细粮、穿新衣,嫁时赔了十两银子的嫁妆,嫁的是邻县一户姓孙的小布商。可吴巧儿嫁过去三载,硬是把个好好的布商日子过得鸡飞狗跳——嫌婆婆嘴碎、嫌丈夫木讷、嫌小姑多事,成日回娘家哭诉,吴氏便补贴银子、又补贴东西,贴了整整三年,到头来,那孙家实在过不下去了,一纸休书把她休了回来。
吴巧儿被休那年,二十六岁。
吴氏心疼女儿,日夜发愁,总想着再给女儿寻一门好亲。可吴巧儿被休过一回,名声坏了,寻常人家不肯娶。
有钱有脸的,又嫌她脾气不好。愁来愁去,吴氏忽然打起了继子的主意。
陈守义这年二十四岁,已娶了邻村李家的女儿李氏为妻。李氏贤惠,嫁进陈家六年,生下一女一子,女儿四岁、儿子尚在怀抱,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吴氏看在眼里,酸在心里——自己的亲生女儿二十六岁了还待在家里,继子倒儿女双全、老婆孩子热炕头,凭什么?
这日,吴氏把陈守义叫到堂前,开口便是一道“慈训”:“守义,你如今也大了,娘有句话要交代你。你媳妇李氏,进门六年,只生了个丫头片子,如今又生了个小爷——可这六年,她把持家务、抛头露面,不守妇道。娘看你实在委屈,想做主把你的婚事重新张罗一番。我家巧儿虽被休回来,可到底是我亲生女儿,知根知底;你若休了李氏,娶了巧儿,咱们一家四口合成一家,亲上加亲,岂不是好?”
陈守义愣了半晌,方才回神,跪下道:“娘,儿子不敢。儿子与李氏成婚六年,情投意合,膝下又有一双儿女,如何能休妻再娶?何况巧儿是娘的亲生女儿,与儿子名为兄妹,实为姐弟——这如何使得?”
吴氏变了脸:“我这是慈训!你敢不从?”
陈守义磕头道:“娘,休妻一事,关乎人伦,非同小可。儿子实难从命。”
吴氏大怒,当即奔到余姚县衙,递上一状——告继子陈守义忤逆不孝,奉命不从。
状词写道:“告为忤逆事‘氏自幼抚养继子陈守义,含辛茹苦,不遗余力。今氏以慈母之心,欲为其另谋良缘,奈守义狼心狗肺,不念养育之恩,竟当堂忤逆,声言抗命。此等逆子,若不惩处,天理何在?恳请大老爷按律治罪,以正人伦’。”
余姚县知县姓赵,是个读过几本书、办事却糊涂的。他一看状子,写的是“忤逆”二字,便按“不孝”罪拟了判词:“查陈守义忤逆继母,有乖孝道。按律,子孙违犯父母及期亲尊长教令者,杖一百。着陈守义当堂向继母赔罪,听从继母教令,速速休妻另娶,以全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