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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混着六百个人的血,也混着六百个部族男人的命。
南宫珏喝完最后一滴,学着加弄的样子,将木瓢底部残留的暗红酒渍抹在自己额角。
一道血色,从眉骨旁缓缓淌下来。
一个读书人,额头染血,青衫沾尘,站在火光里。
说不出的古怪,又说不出的郑重。
后方,铁林军汉子们纷纷对视一眼,都读懂了对方的感受。
他们心里,都想起了同一个人。
公爷。
林川当年带着他们从死人堆里杀出来时,也是这个样子。
冲锋时,他走在最前面。
要命的时候,他永远先把自己的命押上去。
这一刻,他们仿佛在南宫先生身上,看到了公爷的影子。
加弄接过木瓢,环视众人。
六百猎手,一半都换装了铁林军战刀,剩下的,都拿着长矛和猎弓。
他回头看了南宫珏一眼。
南宫珏点了点头。
加弄深吸一口气,将手里的木瓢用力砸在地上。
“出草!”
六百双眼睛,在火光里亮了起来。
……
出草。
山里最古老、最神圣的两个字。
猎首祭祖,血债血偿。
带着敌人的头颅走回寨门,让司祭用指尖蘸血,在他的额头上添上一道新的纹。
是部落男人一生中最大的荣耀。
脸上的纹路越多,祖灵便越容易认出他。
死后,才能走过那座彩虹桥,回到祖灵所在的猎场。
所以对山里人而言,今日入山,不只是为了杀敌。
而是为了给死去的族人收债,也是为了让活着的人,有资格走上那座桥。
六百猎手在月圆之夜拔营入山。
他们没有携带辎重,不举火把,也不带多余的兵刃。
赵老四带两百名铁林军斥候随行,只带了弓弩短刀和铁雷,以及五门轻型风雷炮。
大山不是铁林军的猎场。
铁林军最熟悉的小队战法,在大山里,发挥不出任何优势。
更何况,真正熟悉这片山的,不是眼前这六百个从小在山里长大的猎人。
他们知道哪里能走,哪里不能走。
知道哪一片树叶翻动,是风吹的,哪一片树叶翻动,是人经过的。
……
大军在雾里走了两天两夜。
东番岛北部的山,和岭南的山完全不同。
岭南的山湿热、茂密,树冠如盖,毒虫和瘴气交织着。
东番北山却更险。
山石陡峭,溪流急促,山路经常在一面湿滑的峭壁上突然消失。
所谓的路,很多时候根本不是路。
只是山客们凭着脚掌、记忆和一代代人踩出来的一道痕迹。
有时,他们要贴着峭壁横过去。
左边是冰冷湿滑的岩壁,右边就是看不见底的黑谷。
人贴在石头上,稍微一转身,刀鞘便可能碰落碎石,碎石一落,便要在谷底滚上很久,才能传回一声微弱的回响。
有时,他们必须趟过暴涨的溪流。
水声从上游轰隆隆冲下来,浑浊的浪花足有腰深,水底全是被冲得圆滑的石头。
山客们过溪时从不手拉手。
他们会先站成一条斜线,最前面的人用长木探路,后面的人踩着前人的脚印,一步一步压进水里。
铁林军斥候在平原上都是最精锐的好手。
可进了这片山,他们连走路都要跟在山客身后。
前面的人抬脚,他们才抬脚。
前面的人停,他们立刻伏低身子。
一根横在草丛里的藤蔓,一块颜色略有不同的山石,一片被风吹得不太自然的灌木,都可能是北港大社留下的陷阱。
第一天傍晚,一名铁林斥候差点中了招。
他脚尖刚刚碰到一堆落叶,旁边的山客便一把扣住他的肩膀,将他拽了回来。
下一瞬间,原本安静的草丛里,嗖嗖嗖射出三支短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