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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0章 伦敦流莺研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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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0章伦敦流莺研究

伦敦街头的旧衣商,大多可以在佩蒂科特巷一带找到。

这些商人要么背著塞得满满当当、几乎要胀破的大袋子,要么把袋子缠在胳膊上,一边和朋友闲聊当天的买卖,一边走街串巷从城市各地回收旧衣裳。

仰赖于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辛勤劳动,每当消费者站在佩蒂科特巷的街道上,都可以看到店铺里塞得满满当当,从屋顶到橱柜,连货架都被压弯了,甚至店门口也铺满了破旧程度不一、款式颜色不同的旧衣物。

倘若你向店主打听这些衣裳的来历,那位小眼放光的旧衣商保管会把满肚子的故事都倾囊相授:「这些衣裳可都大有来头,先生。」

墙上那件锦缎礼裙,曾经装点过某位公爵夫人的腰肢,如今却在这里由犹太妇人出售,等著被某位寒酸的女人买去,以便能在主妇聚会上充一充场面。

在拐角处,那件上好的呢料外套,原先常常被某位金融城巨贾用来包裹他的肥硕肚腩。那位如今在证券交易所里挥金如土的先生,曾因无可挑剔的体面而沾沾自喜,常常在朋友们面前夸耀呢料外套的质地,就好像再也记不起自己童年时穿的破夹克和灯芯绒裤子。

也许再过不久,这件外套就会成为那位每天起早替商人打扫办公室的老马夫的心头好。

昨天还属于主人的衣服,今天就成了他仆人的财产,兴许等到明天,它们又会回到这里,然后再以更低的价钱流动到更加穷困潦倒的可怜人手里。

即便是最狂热的共和主义者,在佩蒂科特巷的旧衣店面前,也不得不低下他高傲的头颅,承认这里便是最能彰显不列颠「平等主义」的地方。

在法国,你只要穿著礼服外套并且待人和气,就能进入巴黎最时髦的餐厅。

但是在英国,身穿礼服外套的人却时不时会钻到伦敦的下水道里,而且即便在那里,他们的脸上也看不出半点和气。

通常来说,在英国,尤其是在伦敦,以貌取人是不可取的,身穿黑色燕尾服外套、戴著高礼帽、系著白色领巾的绅士,或许有可能是一位内阁大臣,是某个古老贵族世家的继承人,但我们也不能排除他是裁缝、渔贩或者马车夫的可能性,并且他是后者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前者。

当然,偶尔我们也会遇见一些小概率事件,譬如假使您洪福齐天,说不准会正巧碰上了一位亚瑟·黑斯廷斯。

在伦敦,这样的幸运时刻每天都在发生。

事件的主要发生地通常是在威斯敏斯特周边,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主要是在白厅街。

虽说我们睿智的读者都明白,1832年发生的那场不幸事件差点夺去了亚瑟爵士的伟大灵魂,但万幸上帝保佑,他最终活了过来。

只不过,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复活的环节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否则的话,亚瑟爵士怎么会像是地缚灵一般,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活动范围局限于以圣马丁教堂为中心的这一小块区域之内呢?

这是某种难以言明的诅咒?

还是上帝冥冥之中的安排?

抱歉,由于笔者的行政级别不够,所以没有权限解密海军部第二秘书的档案。

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注意到亚瑟爵士今天提前结束了他在海军部繁忙的工作,他甚至没有按照经典路线返回位于兰开斯特门的住宅,而是来到了肖尔迪奇的路边摊,熟门熟路地冲老板要了几份忆苦思甜餐。

「劳驾。」亚瑟揣起手套,高声喊道:「肉汁烤土豆、萨维洛香肠、豌豆布丁,再来一杯茶。」

正在炉灶前忙活的老板闻言在围裙上擦了擦油光锃亮的手掌,扭头问道:「来盘碎肉吗?先生?今天都是上好的牛胸肉。」

「那来一盘吧。」

「好嘞!」老板应了一声,抄起铲子在铁板上利落地翻了几下,油星子蹦起来,噼里啪啦地落在烧红的炭块上:「两分钟就好!」

炭块上冒出的青烟混著肉香,在街上四处乱窜。

这个时间正是街边摊最热闹的时候,刚从工坊下工的翻砂匠,背著麻袋的旧衣贩,跑了一整天的报童,还有几个看上去说不清是去上班还是刚下班的姑娘,这些人全都挤在路边的凳子上,饥肠辘辘地等待著这顿可能是他们一星期中最丰盛的晚餐。

曾几何时,亚瑟也是他们当中的一员,虽说苏格兰场的巡警听上去貌似很威风,周薪十二先令在伦敦倒也勉勉强强,但如果考虑到苏格兰场既不包吃也不包住,而他又不幸染上了爱读书的「恶习」,所以当时亚瑟的日子实际上还是挺紧巴的。

虽然他照例每天下班后都会奖励自己一杯啤酒,但也就仅仅是一杯啤酒罢了,下酒菜是断然没有的,甚至连夜宵也不过是一块法式小圆面包。如果有时候运气好,在巡街时正巧碰见那几位平时待他不错的女佣,兴许能被她们偷偷塞上三两块点心。

是的,尽管所有人都称颂我们的亚瑟爵士是不列颠最杰出的警官,但我依然无法昧著良心无视他光辉的履历上的污点,因为爵士的受贿名单中不仅有松饼和桃子这样的小额转帐,甚至还包括了黄油布丁这样的巨额财产!

虽说亚瑟爵士现在出入的都是雅典娜俱乐部、卡尔顿会馆这类的高级场所,哪怕海军部事忙无暇前往俱乐部享用高级午餐,但外卖点的也都是纽盖特街的多莉排骨馆抑或是圣保罗教堂墓地拐角处的大教堂饭店。

可是真论起饭食的滋味儿,还是肖尔迪奇的路边摊最对他的胃口。

旁边的绅士瞥了这位正在回味旧日的海军部第二秘书一眼,只一眼,他就瞧出了身边这家伙绝非善类。

至于他为什么敢这么自信,自然是由于他天生一双火眼。

能在这个时代的伦敦潇洒混饭吃的人,谁手上还没有两把刷子呢?

格雷森·诺兰,当然,这是他现在用的名字,至于他的真名叫什么,或许连诺兰先生自己都忘了,不过他也不在乎,他只需要记得自己现在的身份就行了。

格雷森·诺兰,金融城新贵,最近风头正盛的股票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