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三月二十的黄昏,沈家的院子里飘着红烧肉的香气。
林锦绣从午后就开始在厨房里忙活。红烧肉是沈惊澜最爱吃的,她挑了五花三层的好肉,切成方方正正的块,冰糖炒出糖色,肉块在锅里翻滚着裹上一层亮晶晶的酱红。清蒸鱼是从鼓楼大街的鱼市上挑的,最新鲜的一条,蒸出来鱼肉雪白,筷子夹上去微微发颤。炒时蔬是院子里现摘的,冬天的白菜还没下市,春天的荠菜已经冒了头,两样炒在一起,白的脆,绿的嫩。老母鸡汤从午后炖到黄昏,汤色浓白,飘着一层金黄的油花。还有桂花糕——她特意做了两笼,一笼是沈惊澜从小吃到大的味道,一笼是沈清宁学着做的,切得不够齐整的那几块。
沈惊澜坐在厅堂里,从三品的云麾将军朝服换下来了,穿着一件半旧的青布棉袍,袖口挽到肘弯,露出左臂上那个淡淡的箭伤疤痕。他比出征前瘦了整整一圈,青布棉袍穿在身上空落落的,肩胛骨的轮廓隔着布料都能看出来。黑了,边关的风沙把他的脸磨成了一块粗粝的石头。但眼睛没有变,还是那双看着妹妹就会弯起来的眼睛。
全家围坐在桌边。沈烈山坐在正中间,沈明远和林锦绣坐在两侧,沈惊澜和沈清宁面对面坐着。桌上满满当当的菜,热气升腾,模糊了每个人的脸。沈惊澜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然后他放下筷子。
“娘,我在边关天天想着您做的红烧肉。鞑子退守漠北之后,粮道通了,军里也杀猪。伙头军老刘做的红烧肉,肉切得有巴掌大,酱油放得黑,咸得齁嗓子。我每次吃,就想着娘做的——肉切得方方正正,冰糖炒的糖色亮晶晶的,咬一口,肥的化了,瘦的酥了。”
林锦绣的眼泪掉下来了。她使劲笑了一下,拿起筷子给儿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又夹了一块,堆在碗里冒了尖。“多吃点。把边关瘦下去的肉都补回来。”
沈惊澜又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嚼了很久。不是嚼肉,是嚼着别的东西。
“燕将军从来不跟我们一起吃饭。他在边关有自己的帐篷,到了饭点,亲兵把饭菜端进去,他一个人吃。有一回我去他帐中送军情,他正在吃饭——一碗白饭,一碟咸菜,一块烤肉。就这些。我问他怎么不吃好一点,他说边关的饭,能吃饱就行。”
他停了一下。
“那天晚上我回去,让老刘把第二天分的肉留了一块最好的。第二天烤好了给他端过去,他看了一眼,说‘你吃’。我说我吃过了,他才接过去。吃了一口,没说话。吃第二口的时候,他放下筷子,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看了看,又放回去了。”
沈清宁的手指在桌下收紧了。她知道那是什么。月白色的素绫,暗红色的“平安”两个字。“平”字的一竖有点歪,“安”字的一点绣大了。
沈惊澜没有看妹妹,继续说下去。“燕将军那个人,不会说好听的话,不会笑。但他对我是真的好。不是嘴上说,是做。嘉峪关那一战,鞑子的骑兵从侧翼包抄过来的时候我没有察觉,是他把我从马上拽下来挡在身前。那支箭本来射向我的,他替我挡住了。左肩的旧伤就是那一次留下的。我问他疼不疼,他说不疼。军医给他拔箭的时候他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又从怀里掏出那样东西看了看,又放回去了。”
厅堂里安静了。林锦绣放下筷子,沈明远放下酒杯。沈烈山端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
沈清宁低着头,盯着碗里那块桂花糕。是她学着做的那一批,切得不够齐整,边缘的刀口有的斜有的直。哥哥夹了一块,她没有看见他什么时候夹的。她把桂花糕夹起来咬了一口,甜的,软糯糯的,切得不够齐整的地方在舌尖上硌了一下。
沈惊澜又开口了。“七殿下也不跟我们一起吃饭。他是督军,有自己的营帐。但他每天傍晚都会在营中走一圈,跟士兵说话,问他们吃不吃得饱,问他们家里有没有信来。有一个老兵,快五十了,儿子死在雁门关,老婆改嫁了,家里只剩一个老娘。七殿下问清楚了他老娘的住处,派了两个人带着银子和粮食专门去了一趟。老兵跪在地上磕头,七殿下把他扶起来,说了一句——‘不是你谢我,是我谢你。你替朝廷守了一辈子边关,朝廷欠你的。’”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不是酒,是茶。
“黑风口那一仗,我率三千轻骑夜袭敌营。燕将军率五千铁骑正面压阵,七殿下在后方调度粮草、统筹三关兵马。三个人,一个冲锋,一个压阵,一个坐镇。鞑子残部被我们连根拔了,边关之危彻底解除。仗打完了,燕将军从黑风口一路追击三百里,斩鞑子左贤王于马下。七殿下连夜拟定了三关联防的章程,呈进御书房。我——我只是冲在最前面,烧了一面旗。”
沈烈山放下酒杯。酒杯落在桌面上,闷闷的一声。“你不是‘只是’。你是沈家的儿子,你冲在最前面,你没有后退一步。你亲手烧了鞑子的帅旗,你连斩三员裨将。你是云麾将军,从三品。不是靠祖荫,不是靠人脉,是靠你自己一刀一枪拼出来的。”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像钉子钉在桌面上。“惊澜,爷爷二十年前在黑风口斩过鞑子的左贤王。二十年后,你在黑风口烧了鞑子的帅旗。你没有给沈家丢脸,你给沈家争了光。”
沈惊澜的眼眶红了。他端起酒杯——真正的酒,不是茶——仰头一饮而尽。酒液从喉咙里滚下去,烫的,辣的一路烧到胃里。
沈清宁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哥哥身边,拿起酒壶给他又斟了一杯。琥珀色的酒液注入酒杯,细细的,一滴都没有溅出来。斟到八分满,她放下酒壶。“哥,你信里说‘燕将军打仗不要命,我不学他,你放心’。你只说了不学他,没说你自己会小心。你的左臂中了一箭,箭入不深,伤口未溃,三五日便痊愈。你在信里写得轻飘飘的,像被蚊子叮了一口。但我知道不是。”她的声音很轻,像三月的风穿过桃树鼓胀的苞芽。“箭射进肉里,拔出来的时候血会溅在军医手上。伤口结痂之前会发烧,会烧得迷迷糊糊,会喊娘,会喊妹妹。你信里都没写。你只写了‘伤口未溃,三五日便可痊愈’。你怕娘哭,怕我担心。你把疼都咽在肚子里,一个字都不说。”
沈惊澜没有说话。他端起妹妹斟的那杯酒,没有喝,握在掌心里。琥珀色的酒液在杯中轻轻晃动。
“哥,你回来了。沈家不能没有你,我也不能没有你。你答应我的——活着回来。你做到了。”她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哥哥左臂上那个淡淡的箭伤疤痕。指尖触到疤痕的边缘,微微凸起,比周围的皮肤硬一些,像桃树枝丫上鼓起的苞。她把指尖收回来,握在掌心里。疤痕的温度比别处高一点。
沈惊澜把酒杯放下,伸出手,像小时候那样轻轻拍了拍妹妹的发髻。凌云髻,两支簪子——白玉兰花簪,并蒂莲簪。“妹妹,哥回来了。以后不走了。”
林锦绣把脸埋在沈明远肩头。沈明远的眼眶红了。沈烈山端起酒杯,没有喝,看着窗外。窗外,桃树的枝丫伸进三月的夜空里,顶端那些苞在暮色里鼓鼓的,像无数个即将睁开的眼睛。大黑从鸡笼里探出头来,歪着看了一眼厅堂里的灯火,咕咕叫了一声。
沈惊澜把妹妹斟的那杯酒端起来,一口一口地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