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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怀瑾爬树蹭破了膝头的裤洞,明修远袖子被树枝勾出线头,明听澜的小布偶开线露出棉花——统统堆到李莲花面前。
他摊开那方旧布,穿针引线,缝得仔细,针脚细密整齐,比镇上绣娘也不差什么。
明菲靠在窗边翻闲书,偶尔抬眼,看见李莲花低头缝补的侧影,日光落在他的眉骨和指尖,把那些细密的针脚照成一小片银亮。
她心安理得地袖手旁观。
“娘亲——”明听澜举着刚补好的小兔布偶跑过来,献宝似的,“爹爹缝的!”
明菲接过来看了看,嗯了一声,夸得很吝啬:“还行。”
明听澜满意地抱着布偶跑走了,没看见娘亲低头时唇角那一点极淡的笑意。
李莲花也不抱怨。
他从前是天下第一剑,如今是李莲花,做饭缝衣、带孩子、处理家务,样样顺手。
偶尔明菲路过他身边,他会顺手将刚剥好的一碟核桃推过去,或是把温在炉边的茶盏放进她手心。
明菲接了,喝一口,不说谢。
他也从不等她说谢。
这日莲花楼停在一处无名山坳。
李莲花去溪边洗衣裳——三个孩子的,明菲的,他自己的。
阳光晒在青石上,溪水凉得沁手,他低着头,将一件小衣裳上的泥渍仔细搓净。
忽然,他停住了。
溪对岸的草丛里,蜷着一小团土黄色的、脏兮兮的东西。
李莲花起身,涉水过去,蹲下。
是一只小狗,瘦得肋骨根根分明,毛结成一缕一缕,听见动静,努力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尾巴在泥地上轻轻摇了摇。
他怔了怔。
——上一世,他也是在这个地方、这个时节,捡到那只跟了他许多年的黄狗。
那时他刚从东海归来,改名换姓,拖着残毒之躯躲进渔村。
那只狗不知从哪跑来,瘦成一把骨头,赖在他的莲花楼下不肯走。
他给它起名叫狐狸精。
后来他带着狐狸精走江湖,走了一年又一年,走到碧茶毒发,走到另一个世界。
他以为再也见不到它了。
李莲花伸出手,小狗犹豫了一下,把湿漉漉的鼻尖凑过来,蹭了蹭他的指尖。
他轻轻将它托起来,用外衣裹住,转身往回走。
莲花楼里,明菲正倚在榻上翻一本新买的传奇话本,听见脚步声,头也不抬:“衣裳洗完了?”
李莲花没答。
她抬眼,看见他怀里那团脏兮兮、瑟瑟发抖的小东西,动作顿了一下。
“……又捡狗?”
“嗯。”李莲花的声音很轻,“在上一世同一个地方捡的。”
明菲放下话本,坐起身,接过那只小狗。
它瘦得厉害,皮包骨头,毛结成一绺一绺,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
只有一双眼睛,黑亮黑亮的,胆怯又渴望地望着她。
她没说话,起身去灶房,将温在锅边的一条小鱼仔细剔去刺,盛在小碟里,放在地上。
小狗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鱼,小心翼翼地凑过去,舔了一口。
然后埋头猛吃,尾巴摇成了小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