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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七岁生日那天,他妈做了碗长寿面,他爸给了他一双新球鞋。他坐在饭桌前吃面的时候,窗外在下雪。他透过窗户看见一个裹着红色围巾的身影从楼下跑过去——脚步轻快,马尾辫甩得高高的,是沈知知。她跑过去的方向是沈家,可能是从服务社买东西回来。
他放下筷子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她跑进了沈家院子,门廊的灯亮了,她推门进去,门关上了。雪还在下,落在那扇关上的门前面,很快就盖住了她的脚印。
他站在窗边,一直站到那碗面凉了,他妈妈喊他逾白快来吃面,凉了就不好吃了,他才走回来,低头把已经坨了的面条一口一口吃完,汤也喝得干干净净。
他在心里想,再过一年他就十八了。再过一年,他就够大了。够大了就可以想一些以前不敢想的事。
一九七一年的春天,江逾白十七岁半,沈知知十八岁。
那年春天杏花开得格外好,军区大院后面的山坡上漫山遍野的粉白色。沈知珩带着人去拍照那天江逾白也去了。他站在杏花树底下,看着沈知知站在花枝中间回头看镜头的那个瞬间——她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脸上带着猝不及防的笑,眼睛亮亮的,像两颗被杏花染了颜色的星星。
沈知珩按下快门的时候,江逾白站在取景框外面,比沈知知站的位置还要近一些,近到能看清她睫毛上沾的一小片花瓣。
那天晚上他在自己房间的台灯底下坐了很久,拿出一个带锁的小铁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叠叠得整整齐齐的东西。一块叠好的蓝格子手帕,上面有一小块浅褐色的印子——那是沈知知六岁那年他递给她擦膝盖伤口的那一块。几根糖葫芦的竹签子。一张他偷偷保存下来的服务社收据,上面写着橘子罐头一盒。还有一张小纸片,上面是她练琴的时候扔下来砸中他后背的那支铅笔头上的橡皮擦,橡皮擦上还带着一点铅笔灰。
他把杏花树下那张照片的底片放进了铁盒子,盖好锁上,放回了抽屉最深处。
沈知珩上了高中之后性子更野了,整天跟大院那群少年混在一起打架胡闹,江逾白有时候跟着他们去,有时候不去。可不管去不去,每到饭点他都会准时出现在沈家附近。
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可笑。像一只养成了条件反射的狗,到了那个点就往那个方向走。
可他没有别的办法。他习惯了在沈知知身边站着,帮她挡风、帮她指蘑菇、帮她开罐头、在她哭的时候递手帕。他没有资格做别的,可他至少能做这些。他把自己能做的一切都做了,做得悄无声息又理所当然,让所有人都觉得他只是沈知珩的玩伴,只是顺带着照顾一下沈知知。
只有他自己知道,每一次递手帕、每一次开罐头、每一次在她差点绊倒的时候伸手扶住她胳膊的那一瞬,他的心都在跳。
跳得又急又响,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很久很久的鸟,拼命地撞着栏杆。
可他把那只鸟关得很好。谁都听不见。
一九七一年夏天,沈知知的身份被拆穿了。
事情发生得太快。先是沈家来了个叫林花的姑娘,长得跟林淑芬有七分像。然后是沈知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三天。再然后顾言琛来退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