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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拿起火铳,开始报数,数到十八的时候就完成了燧发枪的装填。
举铳射击,三十步,也就是四十五米上面对稻草人靶,三发一中。
“杀啊!”
射击完毕,孙向荣再次大吼一声上前,捅刺、格挡、挑刺,动作标准,力道足够,稻草人应声而倒。
最后,孙向荣将火铳放到地上,捡起稻草人旁边筐中的手雷。
“一、二、三!”孙向荣举起手雷,做出点火的动作后数到三,将手雷投了出去。
三十米的距离上,孙向荣把手雷准确投入了一个直径大约两米的土窝子中。
“好!”宪兵队长极为满意,大声称赞了起来。
这种人别看三十多岁了,但只要敌人来临,集合起来就是一个合格的老兵。
而且这个老兵还能在个可战之士。
十个农夫互助甲,就能组成一个民兵连队。
发给武器之后,哪怕是冷热兵器混合,即便是对上总督、巡抚的标兵,那也至少可以一战。
而孙向荣身后,他的族人们才是惊呆了。
他们其实对于给洪圣爷当兵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打四国鬼佬他们也没上,不觉得有多危险,有多不容易。
但是现在,看到原本跟他们一起在烂泥里打滚的孙向荣显露出一个战士的本事时,族人们深深被震撼到了。
那感觉就像大家平日里都是地里刨食的普通人,突然有一天你同伴大喊一声‘变身’,随后真的变成了奥特曼一样。
“老兵,退伍不退技艺,一日为总长勇士,终生都是守护汉家的豪杰,你做的不错!”
宪兵队长拍了拍孙向荣的肩膀,将刚才的武器都让人拿了过来。
“遵总长军令,命孙向荣担任甘竹堡蚬沙村第六甲甲正之职。
授燧发火铳一支、刺刀三把、刀盾一副,愿汝牢记责任,不忘使命!”
说完,宪兵队长双手平举燧发火铳,递给孙向荣。
他身后的简易三人军乐队立刻敲起了小鼓,吹起了唢呐,还有人拿着一朵成亲时才用的大红花,系在了孙向荣胸前。
“保国安民!”
“敬礼!”
孙向荣接过燧发枪,宪兵队长再次大喊一声,向他敬礼。
眼泪一下就从孙向荣的眼眶中滑落下来,他赶紧左手托住枪托将火铳放在肩膀上,右手也回了一个军礼。
“除贼兴汉!”孙向荣也大喊一声。
随后,这位军龄实际上只有十一个月的‘老兵’看向了自己的妻儿和族人。
三个孩子张大嘴巴看着他,继而欢呼雀跃,蹦跳不止。
族人则满脸羡慕中,带着几分敬畏。
孙妻抹了抹眼泪,也小跑几步靠近,满眼都是崇拜。
孙向荣从未见过妻子这种眼神,顿时轻飘飘如同踩在云端一般。
“烧鸭、叉烧,今晚就给你买来,我屋企人还是个大英雄叻!”苦日子过多了,极度节约的孙妻开心地笑着。
“再给你弄一壶酒,让你好好喝一顿!”
“不,我要请全族都吃肉,我们现在有了一百五十亩水田,不是以前只能租佃别人土地的穷鬼了。”孙向荣壮着胆子大声喊道。
“好,依你,都依你!”以往肯定会拒绝还要骂人的孙妻,此刻却显得极为温顺。
“哦吃肉了,有肉吃了!”孩子们一起高兴地大喊了起来。
孙向荣哈哈大笑着,一手托枪,一手拉着妻子,向着分给他们的土地走去。
族人们高兴地跟在后面,个个都觉得有了希望,有了主心骨。
“除贼兴汉!”
“保家卫国!”
初升的太阳照耀着他们,孙家的孩子们蹦蹦跳跳,学着孙向荣和宪兵队长的样子,歪歪扭扭地互相敬礼,嘴里大喊着他们也听不懂,但觉得很酷的话。
宪兵队长也没有离开,他继续指挥着身边的军乐队,敲敲打打送孙向荣等人入村。
村中,还有均田司的文官在等着给他们办手续。
而宪兵队长的任务则已经完成,马上就要赶往下一个均田之地。
更远处,乌压压一大片村民看着这一切,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好些个孔武有力的汉子,回想起组建民团要去洪圣王庙杀贼时,自己因为一犹豫就没去,悔得只想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