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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华吾弟惠存。”
这六个字此刻正烧在沈清秋的脑子里,和电话那头陆元征刚念出的“方正华”三个字,对撞在一起。
她的手指嵌在听筒的塑料壳上,指甲边缘发白。
“爸,继续。”
她的声音比刚才更平,平到不正常。
陆元征能听出来。他在电话那头停了半拍,像是在确认她还稳得住。
“方正华,1963年10月,在昆明至下关公路上遭遇车祸。车辆起火,驾驶员和乘客当场死亡,遗体严重烧毁。”
沈清秋用左手拿起桌上的钢笔,右手仍握着听筒,笔尖落在白纸上。
“火化?”
“当场。”
“谁签的火化令?”
“当时的昆明军区后勤部主任,丁国安。”陆元征的语速没有变快也没有变慢,每个字都像是提前称过重量。“丁国安于1971年因病去世,已故。”
沈清秋的笔尖在“丁国安”三个字
死了。签字的人死了。
这意味着这条链条被切断得很干净。
“尸体确认呢?”
“当时的法医鉴定报告显示,遗体面部完全炭化,通过随身物品和牙齿模型确认身份。”
牙齿模型。
在六十年代,牙齿模型是极少数可以用来确认烧焦遗体身份的手段。但如果有人提前准备好了一套假的牙模,这个认证就是一张废纸。
沈清秋没有追问,她知道陆元征能算到她的思路。
“第二个名字。”她说。
纸上的笔尖移到下一行。
“现任总后勤部装备处处长,刘文彬。”
陆元征的声音在这个名字上稍微顿了一下。
“在任。指纹吻合度百分之九十二。”
沈清秋写下这个名字,在旁边标注了两个字——“在任”。
在任,意味着这个人此刻还坐在那张办公桌后面。意味着他每天经手军方最核心的物资调配。意味着他有合法理由接触机房。
百分之九十二。
在刑事证据标准中,指纹吻合十二个特征点以上即可定罪。百分之九十二的吻合度,已经是板上钉钉。
“第三个?”
电话线里传来老爷子手指轻叩桌面的声音。
一下。两下。三下。
然后他的声音压低了半个调。
“第三个指纹残缺,只匹配了六个特征点。”
沈清秋的笔尖悬在纸面上。
六个特征点,不够定罪。
“但方向指向哪?”
又是一阵沉默。
这次的沉默比前两次都长,长到沈清秋能听见电话线另一端老爷子呼吸的节奏。
“军委办公厅。”
四个字,轻轻落下来。
沈清秋的笔尖在纸面点了一下,一个墨点慢慢晕开。
军委办公厅。
她没有问“多高”。
因为能进十二人名单的军委办公厅人员,不可能是低级别。
“爸。”
“嗯。”
“第三个,暂时不动。”
“我知道。”
“第二个,盯住。”
“已经安排了。”
“第一个——”
沈清秋的笔尖在方正华三个字上重重划了一个圈。
“我需要看他的完整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