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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打断一下,异议人一方,补交一份新证据。”
工作人员把文件递到书记员桌上,方律师皱眉接过,翻了两页,翻页的手慢了下来。
林嫚坐在对面,没伸手,只开口。
“方律师,您先看,看完了我们再聊。”
那是一份工商调档材料,家味快餐注册好滋味商标之后,整整半年,没有一张印着这三个字的餐盒,没有一张印着这三个字的开票记录,六家门店的招牌,一个字都对不上。
第二页更扎眼,钱老板名下两年之内注册了十一个商标,六个是省城本地小有名气的馆子,三个是外地连锁,剩下两个,连字号都跟人家一字不差。
“囤标的。”
听证员翻完,抬起头,目光落在钱老板脸上。
“钱先生,你这十一件商标,有几件自己用过?”
钱老板的笔停在半空。
“我,我打算用……”
“打算。”
方律师咳了一声,赶紧接话。
“听证员,商标法讲究申请在先,我方当事人依法申请,程序无懈可击,异议人拿使用记录说事,可法律没规定申请商标必须先开店。”
“是没规定。”
林嫚站起来,把第一本证据册翻开,推到桌子中间。
“但法律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予核准。”
她一页一页往下翻。
“好滋味,省内七家直营店,最早那家三年前开张,开张照片,鞭炮皮铺了一地,日期清清楚楚,手写菜单,纸都黄了,税务发票存根,房租收据,进货单,一千三百多张,从三年前排到三个月前。”
“再看这个。”
她抽出一份剪报。
“省城晚报,餐饮版,整版报道,日期在他申请注册之前,早了十四个月,方律师刚才说要跟我聊墨水新不新鲜,报纸是报社存的底,您去聊。”
旁听席上,老周把腰杆挺直了。
方律师翻着那摞材料,换了方向。
“林总,就算你先用的,有一定影响从何谈起?七家小店,出了省谁认得?”
“这个问题问得好。”
林嫚看了一眼门口。
阿英起身出去,再进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摞东西,会员登记册,外卖订餐电话记录,还有一份广告合同。
“好滋味会员,两万三千人,登记册在这儿,省城三所大学的外卖合作,订餐电话一天八十个,市台生活频道做过一期街头小吃评选,好滋味排第二,主持人原话,全城都认这口锅气。”
她把电视节目的光盘轻轻搁在桌上。
“影响大不大,您自己掂量。”
方律师的手指在卷宗上敲了两下,扭头跟钱老板低声商量,钱老板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末了一咬牙,凑过去说了句什么。
方律师重新抬头。
“听证员,即便在先使用成立,双方商标指定类别不同,不存在混淆。”
“类别我查过了。”
林嫚打断他。
“第四十三类,餐饮服务,一模一样。”
会议室里静了两秒。
听证员合上卷宗,扫了两个人一眼。
“证据链完整,来源合法,异议方提交使用证据在先,且对方注册后无任何实际使用,名下批量囤标,主观恶意明显,本局将依法审议,合议结果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送达双方。”
“散会。”
钱老板腾地站起来。
“就这么完了?我的商标呢?我交了钱的!”
“钱先生。”
听证员收拾文件的手没停。
“你交的钱,去问你的律师。”
方律师收卷宗的动作很快,拎包往外走,路过林嫚身边,脚步顿了顿。
“林总,后会有期。”
“不送。”
钱老板追到走廊上,两人压着嗓子吵了几句,方律师甩开他的手,自己下楼了。
阿英凑到林嫚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