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围猎野猪的那天,李志刚第一次在实战中开枪。
说“第一次”其实不太准确。他以前在屯子后面的山坡上打过瓶子和树桩,一枪一个,百发百中,觉得自己枪法了得,进山打猎不过是换个靶子的事儿。可当那头三百多斤的大公猪从灌木丛后面冲出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会动的活物和不会动的死靶子完全是两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
王谦的计划很简单——黑皮和栓柱带人从左边包抄,铁蛋带人从右边包抄,王谦带着刘建国和李志刚从正面靠近,形成一个口袋,把野猪群赶进口袋里,然后开枪。这个计划在纸面上完美无缺,可野猪不是纸面上的东西,它们是活的,会跑会叫会撞人,计划赶不上变化。
王谦的第一枪打断了那头四百多斤大公猪的命脉,那头猪倒得干净利落,连声都没吭几声就断了气。李志刚趴在王谦右边,听见枪响的那一刻,心跳骤然加速,手指猛地扣动了扳机。
“砰——”
枪响了,后坐力撞得他肩膀生疼,枪口往上一跳,准星偏离了目标。他看见那头他瞄准的公猪猛地一颤,不是倒下的那种颤,是中了枪但没倒的那种颤。那猪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像是用刀子割玻璃的声音,尖利刺耳,听得人头皮发麻。它没有倒下,反而像被激怒了,低着头,獠牙朝前,朝着灌木丛冲了过去。
“打偏了!”李志刚心里骂了一声,手忙脚乱地拉枪栓退壳上膛。平时在家练习的时候,这一套动作他做得行云流水,闭着眼睛都能完成。可现在手抖得厉害,弹壳退出来了,掉在枯叶上,新子弹推进去了,枪栓却卡了一下,他用力一推,咔嚓一声,进去了。
他重新瞄准。那头公猪已经跑出了几十步,肩膀上的伤口在阳光下格外刺眼,鲜血把黑毛染成了暗红色,顺着身子往下淌,滴在枯叶上,洇开一朵朵暗红色的花。那猪跑得不算快,但也不慢,一瘸一拐的,每跑一步身体就歪一下,可它就是不倒,拼了命地往前冲。
李志刚把准星套在猪身上,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扣动扳机。
“砰——”
第二枪响了。这一回他没有打偏,子弹打在了猪的后腿上。后腿是支撑野猪身体的重要部位,被打断一条后腿,野猪的速度立刻慢了下来,跑起来一歪一歪的,像一只三条腿的瘸狗。可它还是没有倒,拖着一条伤腿,继续往前跑,嘴里吐着白沫,眼睛瞪得血红,獠牙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李志刚还要开第三枪,王谦一把按住了他的枪。
“别打了,追!”
王谦的声音不大,但很有力,像是有人在他耳边敲了一下钟。李志刚愣了一下,放下枪,爬起来跟着王谦往前追。
那头受伤的公猪跑得越来越慢,血从肩膀和后腿的伤口里不断地流出来,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像一条红色的蛇蜿蜒在枯叶上。白狐第一个追上了它,从侧面冲过去,一口咬住了它的耳朵。公猪猛地甩头,把白狐甩开了,白狐在空中翻了个跟头,稳稳地落在地上,又冲了上去,这回咬住了它的尾巴。公猪转不过身来,尾巴被咬住了,急得在原地打转,转了好几圈,白狐被甩得东倒西歪,但就是不肯松口。
黑风、闪电、雷霆三条狗也追了上来,黑风咬住了公猪的左后腿,闪电咬住了公猪的右后腿,雷霆跳起来咬住了公猪的脖子,四条狗挂在公猪身上,像四块牛皮糖,怎么甩都甩不掉。公猪被拖住了,跑不动了,站在原地喘着粗气,嘴里吐着白沫,眼神从疯狂变成了绝望。
黑皮第一个冲到,举枪瞄准了猪头。公猪看见了他,忽然又来了力气,甩开了四条狗,低着头朝他冲了过来。黑皮的枪还没响,公猪已经到了跟前,他来不及开枪,往旁边一闪,公猪的獠牙擦着他的裤腿划过去,把裤腿撕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然后就是栓柱的那一枪,从耳根打进去,穿过了大脑,公猪在离黑皮不到十步的地方栽倒了。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从李志刚开第一枪到公猪倒地,前后不过几分钟。可这几分钟对李志刚来说,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长。
公猪倒下的那一瞬间,李志刚愣住了。
他站在离公猪十几步远的地方,端着枪,枪口还在冒青烟。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耳朵里嗡嗡地响,像是有一群蜜蜂在里头筑了巢。他看见黑皮瘫坐在地上,看见栓柱跑过去把黑皮拉起来,看见王谦蹲下来检查那头公猪的尸体,看见刘建国跑过来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气。这些画面像是一幅幅幻灯片,一帧一帧地在他眼前闪过,可他就是反应不过来,像是隔着一层毛玻璃在看别人演戏。
直到王谦喊了他一声。
“志刚。”
李志刚回过神,看见王谦蹲在那头大公猪旁边,手里拿着猎刀,正准备开膛。王谦抬起头看着他,眼神很平静,没有责备,没有愤怒,也没有失望,就是那种很平静的、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的眼神。
“过来看看。”
李志刚走过去,蹲下来。
王谦指了指公猪肩膀上的枪伤,“这一枪是你打的,打在肩膀上。肩膀上有骨头,子弹打进去被骨头挡住了,没有伤到内脏。所以它还能跑,能跑很远。要是它跑进了密林子里,咱们就找不到了,这头猪就白打了,白白糟蹋了一条命。”
李志刚看着那个伤口,弹孔不大,只有小拇指粗细,周围的毛被血糊住了,黏在一起,硬邦邦的。他用手指轻轻碰了碰,猪皮还是温热的,血已经凝固了,弹孔周围的肉变成了黑红色,那是淤血的颜色。
“第二枪打在后腿上。”王谦指了指公猪的后腿,弹孔更小一些,但周围肿胀得更厉害,整条后腿肿得跟大腿一样粗,皮肤绷得紧紧的,亮晶晶的。“后腿打断了,它跑不快了,但还能跑。要是没有白狐和狗把它缠住,它也能跑进密林子里,咱们也找不到。”
李志刚低着头,不说话。
王谦把猎刀在猪腿上蹭了蹭,继续开膛。他的刀法依然很稳,从肛门一刀一刀地往上割,割到胸口,拉开腹腔,把肠子肚子掏出来。猪心还在微微跳动,猪肝是暗红色的,上面有一个小小的弹孔——那是栓柱那一枪留下的痕迹,子弹从耳根打进去,穿过了大脑,又从另一侧穿出来,没有伤到内脏。
“你看。”王谦把猪心捧在手心里,指了指那个弹孔,“这一枪打在耳根,穿过了脑子,猪连叫都没叫一声就死了。死得快,不遭罪,肉也不受影响。你要是第一枪就能打成这样,后头就不用追了。”
李志刚看着那个弹孔,很小,很圆,边缘整齐,像是用锥子扎出来的。他想起自己打在肩膀上的那一枪,弹孔周围的肉乱七八糟的,骨头碎了一地,弹头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同样是开枪,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他想起自己在屯子后面的山坡上打瓶子的那些日子。瓶子不会动,不会叫,不会冲过来撞你。你把枪架在石头或者树杈上,慢慢瞄,瞄好了扣扳机,瓶子就碎了,简单得很。可野猪会动,会叫,会冲过来撞你。你开枪的时候手在抖,心在跳,呼吸乱成一团,什么瞄不瞄的,能打中就不错了,还想打耳根?
李志刚低着头,脸涨得通红,从红变成紫,从紫变成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想起敬山时自己说的那些话——“都是老黄历了”“跟着老头走一辈子也打不着大牲口”。现在他知道了,他连王谦的一根手指头都不如。王谦一枪打死四百斤的大公猪,干脆利落,猪连跑都没跑。他两枪打一头三百斤的,猪跑了,让黑皮差点被挑了,还得靠栓柱补一枪才打死。
他不是废物是什么?
王谦看出了他心里的想法,把手里的猎刀放下,在裤子上擦了擦手,蹲在李志刚面前。
“你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王谦问。
李志刚抬起头,看着王谦的眼睛。那眼睛不大,但很亮,像是两团火在烧,不是愤怒的火,是那种能照进人心里的火。
“我……我不该打肩膀。”李志刚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干涩而生硬。
“错。”王谦摇摇头,“你不是不该打肩膀,你是不该慌。”
李志刚愣住了。
“你开枪的时候慌了。”王谦说,“你看见野猪冲出来,心跳快了,手抖了,呼吸乱了,瞄都没瞄好就扣了扳机。第一枪打偏了,你更慌了,第二枪更急,打在后腿上。你要是稳住,不急,第一枪瞄好了再打,打在胸口或者脑袋上,一枪就够了。”
他顿了顿,从地上捡起李志刚的枪,拉了一下枪栓,检查了枪膛,然后把枪递还给他。
“枪是猎人的命。”王谦说,“你把枪扔了,还打啥猎?”
李志刚接过枪,枪管上沾了一层泥,握把上也有泥,他的手指摸上去,滑腻腻的。他想起刚才公猪朝他冲过来的时候,他确实把枪扔了,扔在地上,手在乱摸,什么也没摸到。要不是栓柱那一枪,他现在已经躺在屯子里了,能不能活着都是个问题。
“我……我不该扔枪。”李志刚的声音更小了,小得像是从地底下传上来的。
“你不该扔枪。”王谦点点头,“枪是猎人的命,这话我说过没有?”
“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