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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七零穿成知青后我抛夫弃子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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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知是被一阵土腥味呛醒的。

她猛地睁开眼,入目的是黄泥抹的房顶,横梁上挂着黑乎乎的腊肉和蜘蛛网,土墙上糊着泛黄的报纸,角落里堆着几个豁口的瓦罐。身下的床硬得硌人,铺着粗糙的草席,被子又潮又沉,压得她喘不过气。

她坐起来,低头看见自己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袖口磨出了毛边,裤腿上还沾着泥点子。

这他妈是什么鬼地方?

记忆像潮水一样灌进来——她昨天还在陆家嘴的顶层公寓里试穿新到的香奈儿高定,手机里是助理发来的第二天行程表,晚上约了几个姐妹去外滩新开的法餐厅。然后她喝了一杯红酒,头有点晕,躺下睡了一觉……

再睁眼,就在这里了。

沈知知掀开被子下床,脚踩在冰凉的地面上,低头看见一双黑布鞋,鞋底是手工纳的千层底,沾着干掉的黄泥。

她走到墙边,从裂了一条缝的镜子里看见了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眉眼是她的眉眼,鼻子是她的鼻子,下颌线条凌厉,眼角微微上挑,看着就不好相与。可这张脸比她现代那张保养得当的贵女脸年轻了七八岁,皮肤虽然白,却透着常年营养不良的蜡黄,眼下有青黑,嘴唇干得起皮。

最关键的是——这张脸现在素面朝天,头发随便用一根红头绳扎着,活脱脱一个农村小媳妇。

镜子旁边贴着一张合影,黑白照片,边缘已经发黄。照片里一个年轻男人抱着个婴儿,旁边站着她,三个人都咧着嘴笑。男人五官周正,眉目憨厚,穿着军绿色的确良衬衫,看着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

照片

沈知知,女,1953年生,1969年下乡插队至红星生产大队,1970年与陆凛结婚,1971年育有一子陆念安。

沈知知盯着那行字看了足足十秒钟,然后把纸揉成一团,狠狠摔在地上。

她骂了一句,声音干哑,带着长期不喝水的涩意。

门外传来脚步声,紧接着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知知?你醒了?

门帘掀开,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陆凛穿着粗布汗衫,露着两条精壮的小臂,手里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东西。他皮肤晒得黝黑,五官端正,眉目间全是老实巴交的温顺,看见她醒了,眼睛一亮,快步走过来。

你昨晚又发烧了,我去赤脚医生那儿抓了副药,你趁热喝了。他把碗放在炕沿上,伸手想探她的额头。

沈知知偏头躲开。

陆凛的手僵在半空,脸上的笑容滞了一瞬,随即又堆起来:怎么了?还是不舒服?

沈知知抬起眼,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一米八几的个头,肩膀宽厚,手掌粗大,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泥。身上的汗衫洗得发白,胸前有一块补丁,针脚细密,一看就是女人缝的。她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这应该是原主缝的。

原主,也就是这个身体的上一任主人,那个同样叫沈知知的女人。

她穿进了一本书里。一本叫《七零小媳妇回城记》的年代文,原主是个自私骄纵的知青,受不了农村苦,嫁给本地农民陆凛后天天作妖,最后抛夫弃子回城嫁了高干。在原着里,这个女配是个工具人,专门用来衬托女主善良贤惠的反面教材,最后结局凄惨,被高干丈夫抛弃,流落街头。

而现在,她成了这个女配。

或者说——她穿成了女配,但继承了女配的性格,也继承了女配的处境。已婚,有娃,困在农村,离死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