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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软,软在它对系统内部留有协商空间。哪怕是一个真正的内鬼,只要不威胁到大局,也可以用最轻的方式处理。
最后是周远山。
那是盛远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信任崩塌,如果按规矩办,周远山应该被移交司法,接受法律的审判。但陈继涛的第一反应是“给他一个体面”,让他提前病退,不追究。
虽然后来是周远山自己选择了自首,但陈继涛作为老板,最优先的考量从来就不是“按规则惩罚他”。
林深还记得自己当时的不解,他在陈默的办公室里站着,问了好几个为什么。陈默当时怎么说的,“合规部的职责是在规则范围内保护公司”。
他把这句话嚼了很久,终于嚼出了另一层意思,保护公司是目的,规则是手段。当规则和保护公司发生冲突时,规则是可以被重新解释的。
蔡强的事,硬,是因为信息泄露的风险是系统性的,必须用最狠的手段。孙浩林的事,软,是因为事情已经暴露,影响已经可控,逼急了他不如让他配合。周远山的事,选择权被交给了周远山自己,是因为陈继涛要的是一个平稳的收场。
三件事,三种处理方式,三种软硬程度。表面上互相矛盾,底层逻辑却是一致的,规则的核心目的是秩序,不是惩罚。它对秩序的威胁越大,就越硬。威胁越小,就越软。在或者说,规则的解释权,从来都在掌握规则的人手里。
想明白这一层,林深再回头看自己这件事,就清楚多了。
他买尚步,用自己的钱,不动基金一分钱。他用的全部是公开信息,没有内幕交易。公司的投资人不会因此损失任何东西。
盛远的秩序被破坏了吗?
没有,盛远最核心的秩序就两条:投资人的钱要安全,投研体系要干净。
他这一笔交易,两条都碰不到。钱是安全的,体系也是干净的。他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让任何人的利益受损。剩下的那些,什么“观感不好”,什么“传出去不好听”,都只是表面的、可被讨论的东西。
但林深也清楚,这只是他自己的推演和逻辑自洽。
如果公司一定要按规定处理,那也没毛病。公司要办他,能办得理直气壮。他能为自己找到的那些理由,在合规部面前估计一个字都说不出口。做了选择,就要承担得起选择带来的结果。
林深想起几年前,自己刚进盛远的时候,那张贴在自己工位上的黄色便签纸。无证人员限制操作清单,六条禁令,每一条都画得明明白白。当时他觉得,规则就是规则,像一堵墙,你不能翻,也不能绕。
现在的他不这么看了。
规则确实存在,但它不是铁板。它保护秩序,也塑造秩序。在它允许的范围内,在它保护的核心之外,一切都有余地。
规则确实是一堵墙,有的人站在墙外绕了一辈子,有的人摸懂了墙的脾气,知道在哪里能穿过去,也知道穿过去之后要付出什么。墙还是那堵墙,墙外的人已经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