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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卓被带到灯房外面时,韩立没有让人给他上手铐。
也没有让他坐嫌疑人的位置。
警车后门开着,车内灯亮着一小块,照着他的右眉。
那截断开的眉毛在白光下很清楚。
陈卓坐在车边,两只手放在膝盖上,袖口沾着灯房抽屉里的黑灰。
韩立站在他面前,说:“你现在不是嫌疑人。”
陈卓点头。
韩立接着说:“但你不能再接触三名孩子相关检材,也不能碰刚才那台相机、扫描件和登记本。你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
“需要询问你的个人情况时,我们会做同步录音录像。你可以要求回避熟人,也可以要求见督察。”
陈卓抬眼看了韩立一下。
“不用。”他说,“按程序来。”
这句话听着像他平时说“文件已导出”一样。
可他手背上的灰一直没有拍掉。
陆明棠把我留在警戒线外。
“别靠太近。”她说。
我明白她的意思。
陈卓曾经在永安间外接应过我,也曾替我们从坏掉的监控里抠出关键帧。
这种时候,人越熟,越不能站得太近。
站近了,会忍不住替他解释。
韩立让市局值班室调陈卓的人事档案,又让青河县局户籍后台只读查询。
命令发出去以后,灯房里继续取证。
周小满把饭票存根和三张照片分开封袋。
交灯登记单独装进硬质夹板,防止纸页再裂。
“东口车”三个字被她用铅笔标在证物说明里。
不是结论。
只是检索关键词。
半小时后,第一份档案传回来了。
陈卓,男,二十六岁,市局刑事技术支队聘用技术员,后转正式编制。
履历干净。
学校、实习单位、入职记录都能对上。
问题出在最前面。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一栏,空白。
户籍初始登记时间,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登记类型:补录。
补录依据:青河县民政局临时救助转入证明。
原籍栏写着四个字。
信息缺失。
韩立看完,没有说话。
他把平板递给陆明棠。
陆明棠只扫了一遍,就把视线从屏幕上移开。
“这只能证明他的户籍是补录。”她说,“不能证明他就是饭票十九-甲。”
韩立说:“所以查民政。”
青河县民政局离北山不远。
旧楼在县医院后面,晚上只有一间值班室亮灯。
值班干部被电话叫醒时,外套都扣错了一颗。
韩立没有进档案室。
他让值班干部找钥匙,又让技术员全程录像,记录开门、开柜、取档每一步。
“我们只调阅,不带走原件。”韩立说,“需要带走的复印件,盖骑缝章。”
值班干部连连点头。
档案室里有股旧纸和樟脑丸的味道。
墙边铁柜一排排立着,标签从低保救助到弃婴收养,颜色已经发黄。
陈卓没有进来。
他站在走廊尽头,背对着档案室的门。
走廊灯坏了一半,他整个人落在一条窄窄的阴影里。
我看了他一眼,又收回视线。
陆明棠说过,别靠太近。
值班干部按年份找到二零一二年的临时救助卷。
那一年北山矿难之后,救助档案比平时厚了一倍。
死亡家属补助。
伤残补助。
临时安置。
每一本都写得很漂亮,像把一场事故整理成可以盖章的格式。
周小满翻到十一月五日那一页。
纸页中间夹着一张转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