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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却听得心头隐隐生出几分疑惑,因为这首歌我竟然完全没有印象。
虽说我不可能听过世上所有的歌,但罗本常唱的曲目我多少都有所接触,不至于陌生到这种地步。
随后我又下意识看向对面的米彩与CC,她们脸上却没有丝毫困惑,只有沉浸在歌声里的动容与平静。
我心里轻轻转了个念头,大概是首极其冷门的独立小众曲目,便没有再多深究。
歌声落下,余韵在空气里轻轻盘旋。
短暂的安静过后,四周立刻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罗本放下话筒,和杨佑琪一同走下台。
杨佑琪径直回到米彩身旁落座,侧身和米彩、CC低声交谈着什么。
罗本则径直走到我对面的位置坐下,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咬在嘴里,点燃后深吸了一口,烟雾缓缓从鼻腔溢出,衬得他神情慵懒又带着几分惯有的孤傲。
我笑着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带着几分打趣:
“唱得不错啊,摇滚教父。不过哥们怎么从来没听过这首歌?难不成是你刚写的?”
罗本又吸了一口烟,快速吐出,然后说道:
“你这是多久不接触音乐圈了?这是刚出的新歌,徐秉龙的《千禧》,虽然还不太出名,但圈子里的人大多都知道。”
我愣住了,沉默好一会,因为我仔细的回想着罗本刚才的那句话,又自问自己: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淡出音乐圈了呢?
……我从小喜欢音乐,从上学以来,我就与音乐这个名词紧紧相连着。
大学里,有方圆颜妍这几个朋友帮衬着学业,我就会参加音乐社团,学唱歌,而这或许是我在大学里唯一的乐趣,每天没事就会给简薇弹着吉他唱歌,会参加各种各样的音乐活动或比赛,听着台下的学弟学妹为我欢呼。
而毕业后的那三年,我睡过桥洞,后来我和简薇挤在那间老房子里生活,我会则每天晚上背着那把价值不菲的吉他,会去酒吧卖唱挣钱,只为带着简薇去吃些好吃的,给她买些不算太贵的礼物,看着她开心,那时的我是快乐的,有简薇,有音乐陪伴着我。
可后来一切都变了,简薇出国,在那个无尽夜晚提出来分手,而我的生活好似掉入了无尽的深渊,每天浑浑噩噩,在酒吧买醉,经常喝的头昏脑胀,还一不小心shui了乐瑶,好在有CC这个对我照顾的姐姐,还有罗本这个兄弟照顾我,还有那把吉他与旧赛车陪我,但那时的我依旧没目标,没理想,像个废人一样活着,就算有,也只是一座虚无缥缈的城池罢了,而我压根没想着她会出现。
可我依旧没有放弃音乐,因为那或许是我那时唯一的爱好,也是唯一倾诉的方式。
直到我去了宝丽百货上班,在那个糟糕的雨夜遇到了米彩这个一眼万年的女人,她让我的世界豁然开朗,后来我们相遇相识,我会给她弹着吉他唱歌,逗她开心,直到我们相爱,经历分分合合,而音乐,从我遇见米彩的那个雨夜开始,它便彻底融进了我和她的所有故事里,再也无法剥离。
但后来,我似乎对音乐厌倦了,或许是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痛苦,见过了许多难以释怀的场景,那些代表着各自情绪的旋律一响起,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这些,可我不想它浮现,因为那太痛苦,最后一刻,我将吉他放在了方圆的墓地,发誓以后再也不唱歌。
直至米彩回国,我们结婚了,但我好似打破了这个誓言,因为与米彩的重逢,好似让我沉浸在与她在一起时的快乐,那段难忘的旅游,撬动了我内心那扇紧闭的大门,我忽然生出一种强烈的渴望——我想重新拿起那把吉他,重新拥抱我刻意疏远的音乐。
不为谋生,不为宣泄痛苦,只为米彩,只为眼前这个在我面前放下所有防备、重拾温柔的女人,为她弹唱,为她谱写心底最赤诚的温柔与爱意,也为我心中那座始终未曾崩塌的天空之城,唱尽所有藏在岁月里的执念、浪漫与未曾熄灭的滚烫。
可我真的重新拿起了吗?似乎自从结婚后,我便再也没有了解过音乐圈里的事情,连那把从方墓地拿回来的吉他,都很少拿起它,而与其说是因为工作忙碌的原因,倒不如,说是我根本没有想过要拿起它,我想,是音乐这东西太感性了,它一旦在人们痛苦的经历中展现出“功不可没”的作用,就会被人厌恶,即使内心仍然喜欢,可也不愿在听到它再次带来记忆性的伤害。
我已经贪恋如今安稳平静的生活,不想再被过去的情绪裹挟。于是我刻意疏远,刻意回避,宁愿让热爱蒙尘,也不愿再让音乐,一次又一次撕开我好不容易愈合的伤口,带来刺骨的记忆性伤害。
或许这就是我越来越不想接触音乐的原因吧,也可以说是音乐的魔力!我曾说过想把我的经历写成一本小说,可这经历好像又大多离奇,多到连我自己回头去看,都恍惚觉得像一场不真切的梦,像杜撰出来的故事一般,甚至有些不真实,唯一真实的,或许就是音乐了,因为他让人没有办法自欺欺人!
……
我的思绪被米彩她们三人的笑声拉回,而罗本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座位,询问杨佑琪后得知他去了厕所。
我脑袋有些混乱,于是没有尿意的我也慢悠悠的走向了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