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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雅丽浑身像抽干了力气,疲惫地挥了挥手。
娄晓娥赶紧站起身,拉开房门一溜烟跑了出去。屋门一开一合,卧房里又恢复了安静。
外头走廊上,闺女轻快的脚步声渐渐远了。
谭雅丽在床沿上枯坐了好半天,才慢吞吞地撑着身子站起来。她走到穿衣镜前头,抬眼定定地看着镜子里倒映出的影子。
镜子里的女人,眉眼依旧妩媚勾人,身段还是那么窈窕。天蓝色的真丝旗袍贴在身上,把那把细腰掐得盈盈一握。
没有下过苦力,也没顶着毒太阳去粮站排队买过定量的棒子面,岁月在她身上走得格外慢。可凑近了细看,眉宇间那抹化不开的愁怨,脂粉怎么也掩不住。
三十六岁,搁在旧时代的大户人家,正是女人熟透了、最知冷热的年纪。
谭雅丽抬起手,摸了摸自己微微发烫的面颊,手指碰上去,滑腻温润。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忍不住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冤孽啊……”
脑子里不受控制地,又把林明远和娄振华放在了一块儿比量。这念头刚冒出个尖儿,她自个儿都觉得臊得慌。
可人心偏偏就是不受管束。
她没见过娄振华二十岁出头是什么模样。二十年前,娄家财大气粗地来谭家提亲时,娄振华就已经三十好几了。
那时候他成天在酒桌应酬堆里泡着,肚腩早早地挺了起来,满脸都是中年男人的油腻和世故。
洞房花烛夜那晚,大红蜡烛烧了一宿。娄振华喝得醉醺醺的,一进屋掀开盖头,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连句话都没顾上说就草草了事。
打那以后,谭雅丽就知道,男人看重的只是她年轻水灵的皮囊,是谭家菜的招牌,带出去能撑娄家的门面。
至于女人在被窝里到底图个什么知心冷暖,娄振华给不了,压根也没那份闲心去琢磨。
男女欢爱,到底是个什么销魂得让人骨头发酥的滋味?她竟是连一点皮毛都没真正尝过。
再后来碰上公私合营,娄振华整天提心吊胆,身子骨更是一落千丈。两口子早早就分了房、分了被窝。一晃眼,这空床板她都一个人睡了好些年了。
她本来以为,自己这颗心早就沤成了死灰。有吃有喝,穿着绫罗绸缎,当着人人艳羡的娄太太,这一辈子也就这么熬过去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林明远闯了进来。
那小子的身量太扎眼了!个头高挑挺拔,肩膀宽厚得压根不像个捏笔杆子的书生,倒像是山里常年套狼打大猪的糙汉子。
那样结实的膀子,别说扛两百斤的白面,就是扛上一头整猪,脚底下的步子怕是都生风。像她这种娇滴滴、没受过累的女人,那小子怕是一只胳膊就能拎起来。
一想到林明远进屋时,身上那股子逼人的雄性热气,谭雅丽的脸蛋不自觉地又烧了起来,连带着脖颈根儿都泛起一层细密的粉红。
谭雅丽咬着下唇,心里一遍遍地盘问自己。这难道真是前世修来的孽缘?
那天她带着晓娥去四合院,本是去相看许大茂的。结果林明远正巧穿着个大背心,坐在门槛外头的过道里歇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