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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不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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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掌心的皮肤有些粗粝,像是常拿刀剑的人,在掌心留下了一层茧。但那茧子又没那么厚重,像是经常用某种药膏热敷,所以便连身上也沾染了一些味道。

若是一般人,许是只当这是姑娘家偷吃了什么东西,嗅到也就嗅到了,并不会深想。

但周宝音自己就是大夫,常年和药草打交道,她寻根究底的心思作祟,不动声色地在脑海中想,方才那一闪而逝的药香气,究竟是什么?

“周大夫,我堂妹这伤口,会落疤么?”

“不会。我那里有上好的祛疤药,等明天回城时,途径我那医馆,我拿两瓶给二姑娘。”

“不会留疤就好,二妹妹还没成亲……”

许是觉得这个话题不好多说,楚灵玉赶紧闭了嘴。

周宝音继续给楚灵瑶缠裹纱布,她不动声色地翻转楚灵瑶的手腕,仔细看楚灵瑶的手指和虎口。

此时太阳西斜,楚灵玉又恰恰好挡住阳光,周宝音视线略有昏暗,但她还是将楚灵瑶手上那薄薄一层茧子,看得一清二楚。

楚灵瑶不知是注意到她的目光,还是担心被人看出异常,哆嗦了一下,将手臂挣脱出来。

“周大夫,太疼了,我受不住。”

周宝音说:“许是我动作太重了。纱布好缠,不若让你的丫鬟来。若是疼痛难忍,稍后我送止疼药给你。不过不能多用,以免妨碍伤口长速。”

楚灵瑶泪眼汪汪:“那怎么办,我最怕疼了,今天晚上不会疼得睡不着吧?”

“不用怕,我晚上给姑娘开一副安神汤就是。”

出了这种事儿,谁也无心赏梅,几人就这般下了山。

回程时,周宝音和赵承凛走在最后边。

周宝音牵着赵承凛的手,几次三番想将她的发现告诉赵承凛。

赵承凛攥紧她的手,冲她示意:此处人多而杂,有什么话,等回房后再说。

周宝音知道这样安排是最周全的,但她心中藏的事儿,她急切地想让赵承凛知道。

周宝音就借着衣袖遮挡,轻轻地在赵承凛掌心写了三个字——

骨碎补。

骨碎补是什么东西?

骨碎补研磨成细粉,混合熔化的蜂蜡,调成膏状外敷,能软化角质,活血通络。

说的通俗一点,就是能去除人身上的茧子。

同样的去茧药物,也有用鸦胆子和鲜半夏的,有用木贼和五倍子醋调的。

但鸦胆子和木贼配药,都带有鲜明的苦涩味道,这种味道在姑娘身上太显眼了,醋也同样;鲜半夏有鲜明的时令性,并不是随时想用就能用。

反观骨碎补,易得,用过后身上有焦香味儿,还甜津津的,就像是姑娘贪嘴吃了什么好东西。

出现在楚灵瑶身上的味道,就是骨碎补的味道,那东西能去除楚灵瑶掌心的茧。

联想到之前赵承凛提醒她的,楚灵瑶走很多山路,依旧脸不红气不喘,楚灵瑶看她的眼神也讳莫如深,绝不是单纯的打量或好奇。

周宝音想七想八,被赵承凛一把攥紧了手掌。

赵承凛轻声道:“此事不急,回去说。”

“好。”

回去后,凌云从周宝音这里取了止疼药,赶紧给楚灵玉送去。

凌云走后,周宝音关上房门,坐回赵承凛身旁。

这时候她倒是不急了,慢悠悠的问赵承凛:“楚家在安西多少年了?”

这个赵承凛还真知道。

凌云第一次与楚家姑娘约会时,赵承凛就派人将楚家查了一遍。

但那次查得不仔细,怕是遗漏了很多东西。

赵承凛说他知道的信息。

“楚家祖籍东南,在安西落脚,少说有三四十年了。楚家的先祖,曾是朝廷从东南征过来的士兵。后来因伤退伍,恰好赶上安西给新进流民落户。”

那时候安西的军政还是分开的,负责安西的知府大人比较有能耐。

他出台的政策,也有利于流民在此处安家落户。所以很多因伤重不好赶路,或与家人关系不睦的士兵,便干脆留在这里。

楚家祖伤了腿脚,不好做重活儿。但他手巧,木工手艺不错,要价也便宜,渐渐打开了销路,也就留了下来。

楚家的财富一点点积累,到了楚父这一代,楚父重意气,又有他父亲留下的一些关系,加上他拳脚功夫好,就开始做北货南卖的买卖。

因在一次送货中,侥幸救了京城一家茶叶商家的姑娘,那姑娘是寡妇,但未有子女,两人彼此相中,于是结亲。

那家茶叶商不知走了谁的门路,这些年得了皇商身份,连带着楚家的日子也蒸蒸日上,在安西勉强能称一句小世家。

至于楚家姑娘从小在外祖家长大,婚事艰难,退过两次亲,这些事情周宝音是知道的,赵承凛便没有多说。

以前看这份调查,倒也无甚不妥,此时仔细斟酌,好似处处都有漏洞。

其一,楚家发家发的太快了。

三四十年而已,除非做一些独家的生意,否则,你见过哪家能一下子暴富?货通南北的买卖,在安西做这行的太多了,怎么不见别人发家?

二来,西北的皮毛,往南边运的多,往京城运的少之又少。

要问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京城往北几百里,就是鞑靼的地盘。鞑靼以畜牧为生,盛产皮毛。

为维护边境安定,两国之间,每年都有粮食,布匹,盐糖等的交易份额。

而从西北运货到京城,因距离甚远,货物的价格会大幅增加。这些东西,比之来自鞑靼境内的,在价格上毫无没有太大竞争力。

没有竞争力,就挣不来银钱,又有哪个傻子,会去做这样的买卖?

其三,楚家主与京城的茶叶商家结亲,楚家能从中得到好处,但茶叶商家能得到什么?

即便茶叶商家的姑娘是寡妇,但家在京城,能守着娘家,谁愿意往安西去?

安西贫瘠,苦寒,有女人会因为一个救命之恩,就抛弃家人,嫁到此处?

若是藏在深闺、为爱上头,容易哄骗的小姑娘且罢了,但守寡的妇人,已经经过一段亲事,她能分不清,究竟是留在京城好,还是嫁到安西好?

若是楚家是世家豪族勋贵,且也有利可图,这桩婚事还算有可取之处,可楚家那时候可没有如今的身家。细思来,茶叶商家就因为一个救命之恩,就将姑娘嫁了过去,这打算,一点也没有商贾家得“精明”。

四来,凌云与楚家姑娘的相遇,真是意外,不是人为?

凌云是内使衙门的内使,每半月便轮到他例行巡街。若有人查清了他的规律,安排好“英雄救美”的情节等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