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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进门直奔书房,领带都没顾上扯松。
沈昭昭端着切好的水果进去时,正好撞见他在发愣。
书房那个从来都是设定在26度恒温的中央空调面板上,赫然盖着一块亚麻色的餐布。
那是沈昭昭顺手盖上去的。
这男人一工作起来就忘了时间,那出风口直对着脖颈子吹,年轻时候觉不出来,老了肯定得颈椎病。
按照林修远的强迫症性格,这种“破坏书房整体美学”的异物,存活时间通常不超过三秒。
但他没动。
他盯着那块布看了半晌,突然伸手从公文包里抽出了一条还没拆封的羊绒围巾。
烟灰色,质感像雾。
沈昭昭刚把果盘放下,就见这男人走到书桌前,把自己那本摊开的、密密麻麻记满会议纪要的笔记本合上,然后动作极轻地,把那条羊绒围巾覆了上去。
“这本子皮凉。”林修远抬头,撞上沈昭昭诧异的目光,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刚才写字手冷。”
沈昭昭低头看了一眼那本硬皮抄。
那是她昨晚落在这儿的,上面还记着几个关于这本小说结局的灵感碎片。
他是在给她的灵感保暖。
傍晚的时候,天色变得比变脸还快。
刚才还火烧云呢,眨眼功夫黑云压城,豆大的雨点子噼里啪啦地砸下来,跟天上往下倒石头子似的。
“哎呀!我的碗!”
“我的绿头发小孩!”
归档亭那边也是一片兵荒马乱。
那地方可是半露天的,窗台上的东西要是淋了雨,那可是要遭殃的。
三个人几乎是同时冲进了雨幕。
要是搁在以前,这一家子的第一反应绝对是去护那个放在架子最高处的《林氏宗谱》和命名簿,那可是老祖宗的脸面。
可现在,那本烫金的册子被风吹得书页哗哗乱翻,很快就湿透了,也没人多看一眼。
林老太太腿脚竟然比年轻人还利索,冲过去一把抓起那是早上盖粥的棉布,死死地裹住了那个粗陶碗。
她那身昂贵的真丝旗袍瞬间被淋得透湿,紧紧贴在干瘦的身上,可她护着那个破碗的姿势,像是在护着心脏。
念云更绝,整个人往窗台上一扑,用那小小的后背挡住了那盆薄荷。
“不许淋它!它刚睡着!”小丫头嗓门喊劈了叉。
沈昭昭刚把闺女从窗台上薅下来抱在怀里,头顶突然黑了一片。
一把巨大的黑伞罩了下来。
林修远浑身都在滴水,那把伞却撑得极稳,大半个伞面都倾斜在祖孙三代和那堆瓶瓶罐罐上面,他自己的半个肩膀完全暴露在暴雨里,衬衫湿得能拧出水来。
雨声大得吓人,像是要把这亭子拆了。
棉布湿了,那条珊瑚绒的小毯子成了吸水的海绵,就连那条名贵的羊绒围巾也变得沉甸甸的。
所有能“盖”的东西都湿透了。
但奇怪的是,在这狂风暴雨里,看着那被裹得严严实实的陶碗、被护在身下的薄荷,还有头顶这把倾斜的伞,沈昭昭竟然觉得身上泛起了一股暖意。
那些原本冰冷的规矩和条框,终于被这场雨冲刷得一干二净,剩下的,全是湿漉漉却热腾腾的人味儿。
光没来,但这家里早就不冷了。
雨歇的时候,天边泛起那种洗过的青灰色。
归档亭的地板上积了一滩水,倒映着被雨水冲刷得格外干净的屋檐。
念云蹲在那滩积水边上,没去管那盆幸存的薄荷,反而伸出一根小手指,蘸了一下那混着泥土腥气的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