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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黑瞎子,随他去吧。
这人从来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人能管得住。
胖子闻言摇头,把手里啃干净的骨头往骨碟里一扔,油乎乎的手在餐巾纸上蹭了蹭:“下次下次!我都多少年没回鸿运来了。我那个伙计,六儿,发牢骚发得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不回去看看不行啊!”
他这话半真半假。
一个原因是他习惯了自己的地盘,在解雨臣这儿虽然舒服,但总归拘束;另一个则是还没跟解雨臣熟悉到这个地步。今天过来,纯是想蹭个饭,没打算留宿。
这时,黑瞎子捏着酒杯,抬腕在解雨臣的杯子上碰了一下:“别折腾了,他去我那儿住。”
这个“他”指的是谁,再明显不过。
解雨臣微挑眉梢,眼神迅速在黑瞎子和吴妄之间转了个来回,却没说什么,只举起自己的小杯,抿了一口。
这俩人……
吴妄还在低头啃猪蹄呢,就听见了黑瞎子突如其来的发言,顿时有些窘迫。他再一次朝解雨臣不好意思地笑了,同时抬起脚,用力踩了黑瞎子一下。
我什么时候说要去你那儿住了?
黑瞎子脚趾头被踩,还能像个没事人一样,夹起一块香喷喷的猪蹄放进吴妄碗里。而他的左手,则在桌布的掩护下,悄无声息地滑到了吴妄的大腿上,修长的指节暧昧地勾了勾他的腿肉。
吴妄手一抖,筷子差点掉桌上。
大腿被勾弄的部位,传来一阵酥酥麻麻的痒意。
当着两个哥哥的面,在饭桌底下搞这种小动作……吴妄耳根一热,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连忙端起酒杯,仰头喝了一大口,试图掩盖心跳的异常。
他们喝的是解雨臣从岭南淘来的古法酿果酒,据说是传承了百多年的老手艺,用的是当地特有的青梅。酒液呈琥珀色,香气浓郁,入口清冽,口感很特别,度数不高,却又不是酸甜味儿的小糖水,带着点微妙的回甘,喝着意外地不错。
解雨臣把吴妄那点细微的反应看在眼里,不动声色地开口:“药食同源。我买这酒,也是看它有温补养身的效果,不过我平时喝的少,你要是喜欢,就拿几瓶走。”
“或者什么时候想喝了,就来找我。”他补充道。
解雨臣喜欢唱戏,保护嗓子是第一要点。所以他酒量虽好,平时却不怎么喝酒,大多都是生意场上不得不喝,而今天是友人重逢的日子,他心情不错,才乐意陪着喝一点。
吴妄思考了一下,还是摇摇头。
“酒就不拿了,不过小花哥哥的话我记住了,以后想喝就来烦你。”他歪头朝解雨臣笑。
和解雨臣一样,非必要情况下,吴妄也是不喝酒的。
解雨臣看着他的笑容,眼神柔和了一瞬:“你来,我可不烦,随时都欢迎。”除了某人……他意有所指地扫了一眼某个浑身黑漆漆的家伙。
“某人”压根不在意他的扫视,还在暗自思索那句“小花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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