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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社会欢欣鼓舞,一切都繁花似锦。然而,暗幕之下,又有多少无辜的生命正在凋零?
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不得而知…反正无人在意。
……
凌晨1点左右,邓肯·范德比尔特从一家酒吧出来。这是他每天晚上都要做的事——造访两三家酒吧,吸入馊啤酒的酸臭和奇怪的腐臭味。这些地方都在市东区,与他常换来换去的便宜旅馆地点不远。而且,他前往的酒吧都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往往都关门很早。这样一来,他就能不将全部时间浪费在工作上。
是的,他的工作就是清理工。一家家酒吧挨个儿地清理,一边将那种酒味、人体、烟味以及别的恶臭赶掉,一边将椅子从桌子上翻下来,把吧台的椅子搬回原位,然后等一个像是吃了炸药、满身怨气的酒吧正式员工锁好门,他就能前往下一个酒吧里。
实际上,邓肯不喜欢这份工作,但他又不得不做,不然,他就没法在遇到事的时候,证明自己有一份正规的收入。不过,这有什么意义呢,清理完一个酒吧,无论你快还是慢,都只给你5欧尔,刚好够吃一顿饭,警官们不会真以为这点钱够谁活下来吧?噢,他们好像还真不在意。毕竟,谁管你的死活,不阻拦他们查案就好了。而且,要是他们看你不顺眼,那么当场把你逮捕了都算不了什么事——反正破案重点就在于破嘛。
凌晨1点43分,邓肯一家家酒吧清理过去,有一种逐渐走出深渊的感觉。他清理的第一家酒吧叫“男人之家”,在哈雷姆大道东边最边缘。从那时候开始,他就时常感到窒息。因为那间酒吧深处有个小房间,在里面,有许多迫于生计的小朋友,还有爱他们的老玻璃们。第二家酒吧则叫“春天来了”——里面集中了五花八门的人,有各种取向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的共同特征在于每个人都像是快渴死了一样。那可真是个荒唐的地方,就连出生都可以大声发言。作为父亲,邓肯听了都感到难受以及畏惧。他曾经不是这样的,但现在他害怕自己的女儿早晚会沦落到那种地步。
念及此处,邓肯脚步匆匆,赶紧奔去下一个目的地。但这个目的地跟其他地方都不同,它在市中心,是一家妓院。当然,表面上那里不是,而是一栋很平常的公寓。就在威尔大道上。他有个朋友就住在那里,身份也不错,是个妓女。两人认识的时候,邓肯就是她的客人。那可真是一个曼妙的女人啊。她的大腿健美,脊背修长,腰细肩宽。事实上,两人聊的很来,不然她也不会愿意让邓肯每天在她接完客时打扫房间,并给他足足十欧尔。
从市东区到市中心,邓肯足足走了1个多小时。而从人行道到这栋公寓大门,还得爬半段楼梯,他爬了几级楼梯,来到大门口,敲了敲门,又拉了门铃。这个时候已经将近3点了,邓肯等了老半天,见没人应声,这才掏了钥匙。
随后,邓肯站在门外看了一会儿,似乎确定朋友已经睡着了,这才开门进去。
天哪,屋里真是有够乱的,比他前妻的屋子还要乱。当然,这么说有点夸张了,但也差不多了。
走进客厅,沙发旁边的桌子上,有一个烟灰缸,上面尽是烟屁股。这点跟他的前妻很像,不过很正常,妓女就是这样的,他的前妻也喜欢跟客人谈天说地,谈论自己的“苦衷”。一般而言,往往新客人都会被骗,他们常常大方的付出了不匹配的价钱,就得到了寥寥几句温柔的夸耀。
不对,自己在想什么呢?
邓肯叹了口气,为自己感到羞愧。因为他的这个朋友,可是给了他一份不错的工作啊,他怎么能将她跟自己的前妻相提并论呢?
过了一会儿,邓肯开始清理了。他从客厅开始,然后清理到厨房,接着又清理卫生间。可到卫生间的时候,邓肯便蹙了一下眉头,因为这里有着挺特别的东西。镜子旁边,有些白色的粉末。这是他在酒吧里经常碰到的东西。
于是,邓肯忽然了然了。难怪他清理房间的声音这么大,他的朋友却始终没有声音。也是,这玩意碰多了,哪里会留神声音和粉末洒的到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