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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记录仪:
输入通道数:大于等于8。
准确度:土0.5%。
数据存储容量:记录3个月数据。工作温度:-40℃至60℃。
全天空成像仪:
图像解析度:大于等于352×288彩色,24Bit,JPEG格式。
采样速度:可调,时间间隔不能大于5。
工作温度:-40℃∽60℃。
5.光功率预测系统预测数据要求。
5.1.基本要求。
光伏发电站功率预测所需的数据至少应包括数值天气预报数据,实时气象数据、实时功率数据、运行状态、计划检修信息等。
5.2.数据采集。
数值天气预报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至少包括次日零时起未来三天的数值天气预报数据,时间分辨率为15。
数据至少能应包括辐射强度、云量、气温、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参数。
每日至少提供两次数值天气预报数据。
实时气象数据应满足以下要求:
实时气象数据应取自光伏发电站的实时气象信息采集系统。
数据至少应包括总辐射、直接辐射、散射辐射、环境温度、湿度、光伏组件温度、风速、风向、气压等参数。
数据传输应采用光纤传输方式,传输时间间隔应不大于5。
数据可用率应大于99%。
实时功率数据、设备运行状态应取自光伏发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采集时间间隔应不大于5分钟。
所有数据的采集应能自动完成,并能通过手动方式补充录入。
所有实时数据的时间延迟应不大于1。
5.3.光功率预测数据处理。
所有数据存入数据库前,应进行完整性及合理性检验,并对缺测和异常数据进行补充和修正。
数据完整性检验应满足:
对功率、数据天气预报、实测气象数据进行越限检验,可手动设置限制范围。
根据实测气象数据与功率数据的关系,对数据进行相关性检验。
缺测和异常数据应按下列要求处理:
以前一时刻的功率数据补全缺测或异常的功率数据。
以零代替小于0的功率数据。
缺测或异常的气象数据,可根据相关性原理由其他气象要素进行修正。
不具备修正条件的以前一时刻数据代替。
所有经过修正的数据以特殊标记记录并可查询。
所有缺测和异常数据均由人工补录或修正。
5.4.数据的存储。
数据的存储应符合以下列要求:
存储系统运行期间所有时刻的数值天气预报数据。
存储系统运行期间所有时刻的功率数据、实时气象数据。
存储每次执行的短期功率预测的所有预测结果。
存储每15滚动执行的超短期功率预测的所有预测结果。
预测曲线经过人工修正后存储修正前后的所有预测结果。
所有数据,至少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