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6章 俏郎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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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郎君第一次尝到“爱”的滋味,是在死人身上。

那年他九岁。

他是被一个老乞丐从死人堆里扒出来的。

老乞丐在战场上翻尸体,翻到这孩子时举起石头就要砸——然后停住了,因为他看到那孩子的脸。

他把孩子带回破庙,用捡来的米汤喂活。

孩子活过来之后不吃不喝不说话,只是每天蹲在墙角,用一种空白的眼神盯着他。

老乞丐病了,病得很重,躺在破庙的草堆上浑身发烫。

那孩子站起来走到他身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老乞丐的鼻子突然酸了——他活了一辈子,从没有人摸过他的额头。

他抓住孩子的手,沙哑着嗓子问:“乖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看着他,嘴唇动了动,发出一个含混的音节:“他们说……我叫……贱种。”

老乞丐抱住孩子,把自己的额头贴在孩子冰凉的脸上:“不,你不是贱种。你是我捡来的宝贝。我姓刘,你就叫刘俏。因为你长得俏。”

那晚,孩子蹲在老乞丐身边,伸出手指沾了一点老乞丐的眼泪,放进嘴里。

他把那滴眼泪咽下去,感觉到胸腔里那颗从未跳动过的心微微颤了一下。

老乞丐死在那一夜。

刘俏把他的尸体拖到庙后埋了,蹲在坟前用手一遍一遍地摸那个土堆,模仿着老乞丐生前摸他头的动作。

他在坟前蹲了三天三夜。

第四天,一个路过的女修看到了他。

“小孩,你蹲在这里干什么?”

刘俏抬头看她,眼眶发红但没有泪。

“我没有家了……姐姐……你能带我走吗?”

那声“姐姐”叫得甜,甜到发腻。

女修伸出手,刘俏接住了那只手。

她不知道,在她转身的那一刻,刘俏的嘴角翘了一下——那是他模仿老乞丐哭时的嘴型。

他用那个嘴型骗到了第一个“宿主”。

此后他用了十年时间学会了很多表情。

笑能换取食物,哭能换取拥抱,无辜的眼神能换取原谅,撒娇的语气能换取纵容。

他把这些表情一一收集起来,像收集一把把钥匙。

后来他发现最强大的那把钥匙叫“我喜欢你”——他对一个体修说了这四个字,那天晚上体修多给了他一碗饭。

他端着那碗多出来的饭,躲在墙角,自言自语:“原来这句话能换饭。”

他在十二岁那年发现“爱”不仅能换饭,还能换修为。

他体内那颗由老乞丐眼泪凝成的金丹里封存着一段纯粹的情感,消耗它时修为会暴涨但金丹也会缩小。

他不敢再用,开始研究如何不用老乞丐的金丹就能获得同样的力量。

他用了一年时间创造了一门功法,叫《窃情补形诀》——让一个人爱上他,然后在对方爱意最浓的那一刻把那份“爱”抽出来凝成金丹据为己有。

被抽走爱的人心脏会在瞬间碎裂,因为那颗心脏习惯了为一个人跳动,突然没有了跳动的理由,它会碎成一片一片的,每一片上都刻着那个人的名字。

而他自己胸腔里那颗跳动的,是老乞丐的眼泪凝成的金丹。

他不懂爱,他只是收集爱、消耗爱、排泄爱。

他骗过无数人。

骗过一个修闭口禅三十年的佛修——佛修破了闭口禅,开口说了三十年来第一句话:“你的眼睛真好看。”

他把佛修三十年的修为连同那份刚刚萌芽的情愫一并抽了出来,佛修疯了,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在墙上用血写了三个字“骗人的”,然后圆寂,死不瞑目。

他骗过一个以无情道闻名的剑修——剑修的剑意碎了,那把以无情驭使的飞剑从此悬在半空再不肯降落,因为它的主人已经没有情可斩了。

他骗过一个魔道女修——女修抓着他的衣领把他按在墙上,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敢骗我,我把你的心剜出来泡酒。”

他说:“那你现在就剜吧,我正好想看看我的心是什么样子的。”

女修松开了手,信了。

那天晚上她第一次对一个人说出了那四个字——“老娘认了。”

她的眼泪和血一起从眼眶里涌出来,那是她修炼魔功以来第一次流泪。

刘俏把那颗金丹吞下去时,那颗金丹是黑色的——黑色的爱,带着血煞、带着杀意、带着宁死不悔的执念。

那颗金丹在他体内燃烧了三天三夜,烧得他浑身剧痛,烧得他第一次产生了一个念头——他想起那个摸过他额头的老人,想起那个给他多一碗饭的体修,想起那个把他从路边捡走的女修。

俏郎君最后一次出手,选的是合欢宗宗主的独女柳依依。

她修的是《忘情天功》,是合欢宗千年不遇的天才。

他用了三年。

三年里他为她做了无数件事,她把所有细节都看在眼里。

她对他说:“你是我见过最假的人。你笑得假,你哭得假,你连呼吸都假。你这个人从里到外,都是假的。”

俏郎君说:“那你能不能教教我,什么是真的?因为我忘了。”

这句话是他临时编的,但说出来之后他自己愣了一下——他发现自己说了他这辈子最真的一句话。

后来他替她挡了一次死劫,对方的剑穿透了他的胸膛,老乞丐的金丹差点被震碎。

他倒在柳依依怀里,满嘴血沫,意识模糊。

他没有说“我喜欢你”,他说的是:“我好冷。”

柳依依用自己的本命真元护住他最后一丝生机。

他昏迷了七天七夜,醒来时看到柳依依坐在床边,眼眶红肿,明显哭过。

柳依依从袖中摸出一只绣花荷包放在他手心里,荷包里是一缕用红绳系着的头发。

“俏郎君,你赢了。”

俏郎君握着那只荷包,低头看了很久。

他把荷包放进了怀里,贴近心脏的位置。

他准备用那个练习过一万遍的表情说出那三个字——只要说完,她的爱就会被抽出来凝成他此生品质最高的一颗金丹。

他张嘴,然后闭上了。

他把荷包从怀里掏出来,放在床上,推回柳依依手边。

他从床上爬起来,拖着还没愈合的伤口,一步一步走向门口。

走到门口时他停了一下,没有回头。

“我不想偷你的了。”

“为什么?”

“因为你的爱,嚼着没味道。跟水一样。”

他走出合欢宗,走到半山腰,突然蹲下来。

他从怀里摸出了一样东西——不是柳依依的荷包,是老乞丐的骨灰。

他多年以前回到那座破庙,把老乞丐的坟挖开,把骨头烧成灰装在小布袋里一直贴身带着。

他握着那袋骨灰,突然嚎啕大哭。

那哭声极其难听,像断了气的动物在用残肺做最后的呼吸。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

他只知道他把柳依依的荷包还回去的那一刻,他胸腔里的金丹不是膨胀,是紧缩。

不是饿的,不是馋的,是怕的。

他怕自己爱上柳依依,然后被人把自己唯一拥有的那颗金丹也抽走。

那是他这辈子唯一一颗不是偷来的金丹,是他自己仅存的、已经缩得比一粒米还小的真心。

俏郎君失踪了。

修真界找了他很久,没有找到。

他回到了那座破庙,把老乞丐的骨灰重新埋进土里,在坟前立了一块石碑,没有刻字。

他在坟边搭了一间草庐,每天给老乞丐烧纸,给自己煮粥。

有一天,一个年轻女修路过破庙,帮他收拾了草庐,煮了一锅热粥,临走时还在桌上留了一小袋米。

“老人家,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家人呢?”

俏郎君指了指屋外的坟。

女修沉默了。

然后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你发烧了。额头好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