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字迹算不得清秀,颇有棱角。
柳月娘俯下身,离得近了些:“她什么时候竟能把字写得这般端正齐整了?以前每回给我写信,都恨不能飞起来,十个字里,有一半都要连蒙带猜。”
小金抽噎着,茫然抬头,脑海中一片空白。
谢风鸣四下看了眼,恍然道:“怪不得。唉,华艳艳是自杀的。”
杨菁幽幽道:“现场瞧着吓人,可细看,其实收拾得勉强算井井有条,有很多认真努力,却不尽人意的小细节,大体也能看出是华艳艳自己动手收拾好的,她身上还配了完整一套钗环首饰,头发纹丝不乱。”
柳月娘苦笑:“也是难为她。”
一辈子娇生惯养,粗疏大意,从不做家务的女子,临死想体面些,还惦记着收拾妥当家里。
“可如今,哪里又体面得了!”
说话间,杨菁已经不急不缓地翻了翻‘日记’。
只翻了几页,杨菁就决定把她私底下记的那些日记,随笔,吐槽什么的都赶紧点把火烧干净。
万一哪天死了,那东西让外人翻出来看,她肯定想重新死一百遍。
一行人翻阅日记,房间里鸦雀无声。
柳月娘几次看不下去,眉峰一立,不由怒叱:“什么叫不得活,除却生死无大事,再难再苦,怎能去死!”
最后面好几页,写了华艳艳和莫惜兰的交情,两人的确是自幼相识。
十一二岁上,华艳艳仍是六义庄的千金,家里老爷子疼她,管束并不严苛,又是江湖出身,她自来便爱在街上闲逛,抱打不平,有一回路上遇见个女孩子被七八个混混围堵殴打。
女孩儿生得瘦骨嶙峋,几乎是皮包骨,眼睛却亮得惊人,像有熄不灭的火光,华艳艳看不下去,便上前解围,可她小时候练功实在离用功差了十万八千里,此时年幼,拳脚稀松平常,那一群混混却是打惯了架的老江湖,后来还是被围堵的女孩儿凭着一股子不要命的狠劲惊退了这帮人几步,带着华艳艳逃出生天。
这女孩儿自然就是莫惜兰。
两人自此相识,华艳艳还把莫惜兰从她恶毒后娘手里买下来,带回了六义庄安顿。
说是买的丫头,其实一应待遇同家里的女儿也无甚不同。
后来六义庄出事,华艳艳逃出生天,本以为莫惜兰也已魂归黄泉,可不曾想,她来到京城,居然在书肆又遇见了。
莫惜兰说,出事那日她被人砍了一刀,别人都当她已死,可她命大活下来,几乎魂飞魄散,惊惶逃走,浑浑噩噩许多时候,又意外被人掠卖到了千金楼。
好在她自小识文断字通音律,琴弹得极好,人也生得花容月貌,千金楼的嬷嬷奇货可居,让她做了清倌人,这两年日子还算能过得去。
二人重逢,华艳艳自然是高兴。
莫惜兰只道自己深陷千金楼,不愿意同华艳艳在明面上有所牵扯,华艳艳虽不在意这些,可当年六义庄被灭门,贼匪虽授首伏诛,被甘露盟江舟雪所灭,但她还是感觉这背后也许另有阴谋,或还留有危险,心下总是不安,下意识不想连累莫惜兰,便也没多说过什么。
两人虽是暗中来往,却自来亲昵,华艳艳多年压抑,得遇好友,心中也十分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