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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回信(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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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和沾点头,从中挑出一个两面焦黄的胡饼,拿在手中还带着一些温热,一口咬下去,裹着蜂蜜的山楂内馅莹亮鲜红,满口酸甜,混合着麦饼的清香,令人口齿生津,胃口大开。虽都是最朴素的食材,滋味却着实美妙。

薛和沾一边吃,一边招呼着石破天和十三郎也吃,又从后厨煮了一壶清茶,配合着酸甜的饼子,既解腻又爽口。三人都吃得眉开眼笑,十三郎忍不住炫耀:“我娘最会烙饼了,我觉着长安城里的胡饼也不如我娘烙的。”

薛和沾闻言颔首:“你娘的手艺是不错,若来长安城开铺子,生意定然好。”

十三郎闻言两眼放光:“真的吗,少卿?等我过了武举,考上大理寺的衙役,赚了钱,就给我娘在长安城开一间胡饼铺子,把她接来跟我一起过。”

十三郎畅想着美好的未来,觉得嘴里的饼更加香甜了。薛和沾却无情地打碎了他的幻想:“我既吃了你的饼,还是提醒你一句。《唐六典》有云:‘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食禄之人不得夺下人之利。’只要拿官府俸禄,哪怕胥吏、衙役,皆属于‘食禄者’,同居大功以上亲属皆包含在内,母亲是你的至亲,自然不可违此律。”

十三郎闻言,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竟然还有这种规定?那若是犯了会如何责罚我?会把我下大狱吗?”

薛和沾耐心地解释道:“大理寺衙役属于‘在官非监临’,监临指刺史、县令、大理寺丞这类有审判管辖权的长官,底层衙役只是办事胥吏,无独立监管权。按照《唐律疏议》,在官非监临者,若你的母亲在大理寺管辖的长安城内开胡饼铺牟利,属于‘家人在所部买卖获利’。你若知情不阻止,和母亲同罪,杖刑起步;你即使完全不知情,也要减等受罚。”

十三郎眨眨眼,又拍了拍胸口:“还好少卿提前告诉我了。”说着又皱了皱眉头,“为何做衙役还有这等限制?如此说来,做官也不是什么好事。怎的做官就不可以赚钱了呢?那那些大官家里如此多的钱财,都是哪里来的?全靠俸禄吗?”

十三郎说着,又疑惑地看向石破天:“我瞧着师父家,也没有那许多俸禄。”

石破天闻言有些尴尬,不满地瞪了十三郎一眼。十三郎吐了吐舌头,低下头不敢说话了。

薛和沾却严肃起来:“太宗定下如此法令,本是为了限制官员与民争利。若是所有的官员家眷都经商,那长安城里普通百姓的铺子还有谁会去光顾?可你说的也有道理,虽然律法禁止他们经商,但他们总能钻出法律的空子。若仅靠俸禄,没有几个人能过上大富大贵的奢靡生活。”

十三郎不解:“法律都如此严苛了,他们是如何钻的空子?我怎的听不出何处有空子可钻?连一个大理寺衙役都不放过,就算不知情也要受刑,这样的情况下也能钻空子吗?”

石破天闻言,忍不住道:“就是我们这种小衙役,才会被这些条条框框限制住。若官再大些,或使族人在外县经商,或以家中管事的名义经营,总归是有法子的。反倒是我们这些小吏,家中就这几口人,既没有奴仆管事,手也伸不到外县去,便只能被这些法令框死,本本分分吃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