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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想着再接再厉,在移民户手里买一些,凑够一万呢。
这条法令一出,那还买个鬼了。
刨去佃农自留的部分,两倍田赋还有勉强有得赚,三倍田赋就直接亏本了。
又因为所有田亩均只剩正税,想从徭役摊派上想逃避,都没有一丁点可能。
简而言之,一户人家能拥有的田亩,锁死了5000亩。
除非户主死了,几个儿子分家另过,否则没有任何方法绕过。
其三,规定凡雇佣五人以上商号,必须在官府造册。
造册是在台岛、济州岛、香江岛营商和开办工厂的第一步。
不造册不允许向钱庄借款,不允许办矿业许可证、盐业许可证等特殊证照,不允许参与官府招投标。
最重要一点,商号不在官府造册,不允许开发票。
发票是东西卖出(发出)的证明,一式三联,由官府统一印发,统一回收底联。
出海货物没有发票,一律属于走私,船家一旦被抓到,就以走私罪论处。
商号伪造发票更是死罪,判刑从重从快的那种。
三条法令下来,大员官府要做的事多如牛毛,各种纠纷更是层出不穷。
台岛的土地大部分是官府带头开出来的,尽管抱怨的人很多,办起来却不麻烦。
难的是推行发票。
因为发票必须回交底联,卖出去多少货物,每份货物多少钱,全被官府看得一清二楚。
而官府征增值税就看这个,开得越多,税交得越多。
比方说一个铁器厂,卖出去一千个铁锅,开不开票呢?
不开票,商客不干,被抓到就是走私。
开票嘛,卖出去一千两,就要缴纳一百两增值税,利润全搭进去了。
又比方说,铁器厂要造一千个铁锅,得先向铁矿买三千斤铁。
要不要向铁矿索取发票呢?
不索取发票,就没法用买货发票,抵扣卖货发票的税。
而且光卖货不买货,利润高得出奇,利润税也高得出奇。
索取嘛,生铁带票涨价一成,钱给得肉痛。
生铁如此,铜、铅、煤、油同样如此。
每个厂坊都盯着自己的上家,同时被下家盯着,一环扣一环,无论如何跑不掉。
台岛经营两年,岛上各类商号多达几百家,每日开出的发票数量,多达几千上万份。
每到月底,大员课税局内,发票底联堆积如山。
核验真伪、清算账目等等,均需要大量账房先生,无论借调多少都不够用。
陈子龙不止一次发出抱怨,每天都要盯着账目,这个知府没法干了。
陈子履却一意孤行,坚持所有造册商号,必须使用发票。
账房先生不够,可以招募嘛。
实在不行就办个算账速成班,三十天出师那种,现在账房先生月奉快赶上知县了,不怕没人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