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1章 自由心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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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生头秃日常】:未遂就是未遂,无罪就是无罪,怎么中间的弹性空间还这么大?有人判未遂,有人判无罪?

【江城第一深情】: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也太大了吧!法官的心情能决定我蹲不蹲大牢?我们急需ai来判案!!!

【法外狂徒二把手】:所以关键全在检察官的一念之间?

【秋刀鱼没有眼泪】:细说自由心证!这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张伟耐心解释道:“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注意‘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八个字。”

“法条并没有给出一个穷尽式的列举,没有细化到在网络上发威胁信息到底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着手!”

“到底是要线上中止犯罪算未遂,还是必须双方在线下见面了、嫌疑人准备动手动脚因为种种客观原因没得逞才算未遂?”

“法律在细节上的空白,自然就给实务人员留出了巨大的自由心证空间。”

张伟调低了麦克风的杂音,接着说道:“回到刚才那位女士的弟弟身上。如果他仅仅是在网上发了几句骚扰和要挟的话,连线下见面的行程都没有敲定,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请一个靠谱的刑辩律师介入,跟主办检察官深入沟通,极大概率能争取到一个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或者直接以不构成犯罪退回公安机关撤案。”

“退一步讲,哪怕双方已经约了线下见面,只要当事人态度端正,积极取得对方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律师完全可以主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去争取相对不起诉!”

“这类案子绝大多数都在检察院甚至派出所阶段就以没有犯罪事实化解掉了。”

“真正能一路绿灯被起诉到法院、最后还判了实刑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极少数个案。”

“正是因为少见,所以媒体一报道出来,大家才会觉得隔空强奸是个稀奇古怪的新名词。”

【法考背书狂魔】:受教了!法条里的模糊地带,就是律师的辩护空间!

【每天都在搬砖】:搜嘎!原来只要在检察院阶段按死,连法庭都不用上!

【理中客不讲理】:长见识了,合着关键是得在前期下功夫,后面到了法院确实晚了。

【村头情报站站长】:学到了学到了,这就是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啊!

张伟看了眼右下角的时间,摆了摆手:“行了,不跟你们扯这些了,咱们抓紧时间连下一个。”

他在后台连麦申请的列表中滑动鼠标滚轮。

列表里排队的ID五花八门:【我想当个好人】、【隔壁老王不洗头】、【法官今天听我狡辩】、【纯情少男求放过】……

张伟的手指突然停了下来,屏幕上的一个ID牢牢吸引住了他的视线:

【张三真是天下第一律师】

张伟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扬起。

这届网友是越来越懂事了。不仅审美高级,而且实事求是,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对方发自肺腑的真诚。

“就你了小伙子,很有眼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