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2章 纹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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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雨:“我去醋栗镇教堂进行了人口登记,用我的身份信息领养了他,现在莫莫奥德名义上是我的儿子。他改了名字,现在他的全名是‘莫莫奥德·科维奥·塔桑尼卡·李’。‘李’不必多说,‘科维奥’和‘塔桑尼卡’是他父母的名字,小朋友说要把他父母的名字加在名字里,这样他就永远不会忘记他们。”

季阿娜欣慰:“可爱的小朋友。莫莫奥德的名字竟然变得这么长,都快赶上瑞文西斯了。”

李时雨:“是啊。不过他能记住。”

穆顾雷:“哦?时雨,莫莫奥德这个就是你寄给我的信中说的那个类兽人小孩,现在你把他放在醋栗镇了?”

李时雨:“对。现在由爸爸妈妈照看。莫莫奥德很聪明,全家人都喜欢这个小家伙,等明年年龄到了就能去教堂学校上学了。他在我家,刚好我的小侄女有了个同龄人玩伴,名义上还是她的哥哥。现在无论莫莫奥德走到哪儿,我小侄女就跟着他去哪儿,完全是个小跟屁虫。”

穆顾雷感慨:“可爱的小家伙。”

汪达一直默默地听着,没有插入任何一句话。

李时雨像是想起什么,停下了手中挥舞铲子的动作。

他仰头,用手指着汪达:“汪达,我回家后去了你家一趟。听我家里人说,你的爸爸妈妈已经好几年没回醋栗镇了,但这几年还是年年往家里寄信,那些信我全部给你拿过来了,你寄给他们的信还在你家里。你家钥匙现在在我的侧包里。”

汪达愣了好半晌才问:“现在把信拿出来看吗?”

李时雨无所谓道:“你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啊!对了,汪达,我还从家里带了个好东西给你,你还是先不要把我的包打开了,一会儿我拿给你。”

好东西?

提到这个词,汪达的脑子里一下想到的是那个丑丑的青蛙本子,他的第一想法是李时雨一定从奎雷萨给他带了什么品味特殊的东西。

但这毕竟是李时雨送的,无论他送什么,汪达都会无比期待并喜欢。

穆顾雷指着自己:“时雨,你妈妈、姥姥姥爷有没有让你帮忙带什么东西给我?”

李时雨挑眉,想了想,点头:“有。”

穆顾雷高兴:“我就知道他们没忘记我!”

李时雨拆台:“如果我不说我现在的任务会见到你,他们根本想不起来要给你拿东西。”

穆顾雷的高兴瞬间烟消云散,愣在原地。

季阿娜在一旁看着,心想现在李时雨回来了,他们队伍就差麋鹿就能凑齐全部人了。

她抬头,碧绿的眼睛看向全是盐碱地的远方。

虽然他们这个队伍的五人身处同一片大地之上,但没人知晓现在麋鹿的情况,除非他主动出面来到他们面前,否则他们是绝对找不到麋鹿的。

希望麋鹿不会有事,季阿娜想。

最后,一共铲了四桶不同泥层厚度的土,一人提着一桶往回走。

期间穆顾雷不停拉着李时雨说自己这段时间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李时雨耐心地听着,听完后说了句“之后我去看看”,穆顾雷便像找到了主心骨一样不停夸赞着李时雨到来的及时。

等他们回到地堡,穆顾雷他们带着李时雨在地堡内七绕八绕的。

四桶土壤放在地下二层的育苗间,李时雨还要去放他带来的行李,穆顾雷他们便继续带着他去往地下三层。

李时雨对这个地堡的复杂结构感到头疼,直言记住这里的结构比分清东西方语法更让他头疼。

还在绘制魔法阵的瑞文西斯听到李时雨的声音,直接丢下手里的工具、提着煤油灯从她和季阿娜的房间里冲了出来。

瞧见就是李时雨后她难掩喜悦地凑到李时雨身边,绕着他看来看去。

转了好几圈,瑞文西斯停到李时雨面前,满意地看着他的脸笑道:“很好!回家一趟,没有缺胳膊少腿。就是脸上这条疤还是有些突兀,等乐伊思歌德来我们这里我就拜托她用‘生长魔法’给你修复一下。”

李时雨笑着摆手:“我不是过分在意外貌的人,瑞文西斯。这条疤对我来说无所谓的,没必要麻烦乐伊思歌德特意用魔法帮我祛疤。”

“怎么没关系!当然有关系!”瑞文西斯提灯的那只手理直气壮地指着李时雨,“李时雨,这条疤对你来说简直就是一片清澈湖面上的动物腐尸!不行不行不行!绝对要去掉它,太破坏整体美感了!”

李时雨知道瑞文西斯喜欢去看美丽的事物,平时出门在外也看不到多少合得上她眼的东西,所以她就把这份心放在了李时雨的脸上。

谁叫他男生女相呢。

李时雨只得无奈答应瑞文西斯:“好吧好吧,等下次乐伊思歌德有空就把这个疤去掉。”

“这才对嘛。”瑞文西斯笑嘻嘻的。

她又绕到李时雨身后,盯着他的后脖颈,感受到视线的李时雨被盯得有些发毛。

“其实刚才我就想问了,李时雨。”瑞文西斯将手上的煤油灯凑近李时雨的后脖颈,“你脖子上的东西是什么?”

和季阿娜一样,瑞文西斯也第一时间注意到了李时雨身体上的变化,只是她直接在现场指了出来。

经她这么一说,汪达才第一次把目光放在李时雨的后脖颈上。

在煤油灯的照射下,他能清楚地看见李时雨脖颈上的确有什么黑黑的图案,那图案很规整,不像是伤疤或随意弄的,更像是特意设计出来的。

“我也好奇,时雨你这脖子上是什么?”汪达凑过去,想要看得更加清楚。

李时雨坦然回答:

“纹身。”

穆顾雷盯着李时雨的后脖颈若有所思。

“纹身?!”

瑞文西斯不是疑问,是难以置信的震惊。

在她的印象里,队伍里除麋鹿外其他三个人都去纹身,李时雨也不是那种会纹身的家伙——毕竟他和麋鹿一样“古板”,麋鹿厌恶喝酒,他是能不喝就不喝,或许他们这样的人无法接受墨水戳进身体上留下什么东西。

可现在偏偏李时雨是他们队伍里第一个拥有纹身的家伙。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穆顾雷凑上前,盯着那个图腾问:“时雨,你去纹身,我姐姐姐夫知道吗?”

李时雨笑了笑。

“不是我主动想纹的,是爸爸妈妈拉着我去纹的。”

李时雨面前现在没有站着任何一个人,因为他们四人全围到他的身后查看后脖颈上的纹身了,李时雨只能面朝空无一物的前方。

通常是斥候的他在观察别人,而现在他成为了被围观的对象。

李时雨觉得这份感觉蛮奇妙的。

李时雨说:“爸爸妈妈认为我的身体实在是太脆弱了,总是动不动就生病,所以在我再次背包离家前他们带我去隔壁镇的一个占卜师那里纹了个能保佑我身体的纹身,算是求个心安。我倒是没什么意见,反正我都看不见。”